晨星行銷|網路流量操盤手

飯店櫃檯後方的辦公室裡,穿制服的櫃檯主管問「飯店官網,第一件事該做什麼?」,拿著檢查清單的顧問舉起食指回答「先補法定欄位,再談視覺」,桌上有筆電訂房行事曆、訂房本與房卡。

飯店網站設計的順序:先補法定欄位,再搶直訂,最後才談視覺

作者|晨星行銷 陳俊鳴執行長(網路流量操盤手・企業行銷顧問)

多數飯店做官網,第一次會議討論的是「首頁要放哪張照片」。

這個順序是反的。因為在台灣,飯店官網在法律上不是一本電子簡介,它同時是「住宿廣告」和「訂房契約的載體」——這兩個身分各自帶著一組必須寫出來的東西,而且不寫是會被罰的。

更麻煩的是,這件事幾乎沒有人講。你去搜「飯店網站設計」,看到的全是報價區間、視覺風格、OTA 抽成,沒有一篇告訴你官網上少了登記證編號會怎樣。

所以這篇就照該有的順序走:先把法定欄位補齊,再談直訂怎麼搶,最後才談視覺與速度。(更上游的「自己做還是委外」那一題,另一篇談過,這裡先假設你已經決定要發包。)

左側橘色區塊,飯店主管輕鬆翻著客房照片的精美手冊;右側藍色區塊,同一位主管改為挺直身子並排舉著兩份蓋章公文,分別寫著住宿廣告與訂房契約。
飯店官網同時是住宿廣告與訂房契約的載體。

飯店官網在法律上不是簡介,是廣告加契約

定位先講清楚,後面每一段才有意義。

你的官網同時是兩個東西:

第一,它是「住宿廣告」。 《旅館業管理規則》第 18-1 條寫得很白:旅館業以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其他媒體業者,刊登之住宿廣告,應載明旅館業登記證編號。電腦網路就是你的官網、你的粉專、你放在任何地方的住宿廣告。

第二,它是「訂房契約」的載體。 只要你的官網可以直接訂房,交通部訂的〈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就會落到你的訂房頁上。那份規定列了一整組應記載的欄位,也列了一組不得記載的條款。

把這兩個身分放在一起,你會發現「網站要放什麼」這件事,有一大半不是設計問題,是合規問題。而合規的部分,做不做由不得你。

那罰則到底多重?這裡要把兩件常被混為一談的事分開講,因為網路上很多文章把它們混在一起,數字會嚇死人但不準確。

情況法源罰則
合法業者違反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發布的命令(例如官網沒寫登記證編號)《發展觀光條例》第 55 條第 3 項視情節輕重,主管機關得令限期改善,或處新臺幣 1 萬元以上 5 萬元以下罰鍰
未領登記證就經營旅館業務同條第 4 項處新臺幣 10 萬元以上 200 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歇業
未領登記證就經營民宿同條第 5 項處新臺幣 10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歇業

如果你是合法登記的旅宿,官網漏寫登記證編號的罰鍰是 1 萬到 5 萬,不是網路上流傳的百萬等級——那個百萬等級是給「根本沒登記就在網路上招攬生意」的違法業者的(發展觀光條例第 55 條,全國法規資料庫)。

這樣講不是要你放心,是要你把力氣花對地方。1 萬到 5 萬對一家旅館不算天文數字,但這是一個「補一行字就能完全避免」的違規——花五分鐘就能處理掉的事,沒有理由留著。而且主管機關通常會先令限期改善,屆時再手忙腳亂地改,反而比一開始就寫上去麻煩。

左側藍色區塊,持有合法登記證的飯店主管收到一張小小的改善通知,桌上壓著一個小砝碼,正拿筆補上漏寫的那一行;右側橘色區塊,沒有登記證的業者面前壓著一個大得多的砝碼,門上掛著停業告示。
合法業者漏寫欄位,跟根本沒登記,罰則完全不同。

⚠️ 注意

這篇講的是一般旅館與觀光旅館。民宿另有《民宿管理辦法》,義務不完全相同,實際適用請以你的登記類別與地方主管機關的規定為準。不過有一件事三者共通:〈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的適用範圍涵蓋觀光旅館業、旅館業與民宿經營者,所以只要你的網站收得到訂房,後面第三、四、五節講的事,民宿一樣要做。不確定的時候,直接打電話問你所在縣市的觀光單位,比在網路上找答案快。

官網上必須寫、但多數人沒寫的四件事

這四件事的共同點是:它們都很小,都不影響美感,但都是法規明文

項目法源要寫在哪
旅館業登記證編號《旅館業管理規則》第 18-1 條官網(=電腦網路住宿廣告)上要載明
客房價格已報備、且不得超收《旅館業管理規則》第 21 條客房價格要報請地方主管機關備查,變更時亦同;向旅客收取的客房費用,不得高於報備的價格
自備酒水服務費的收費方式與計算基準《旅館業管理規則》第 21-1 條標示於菜單與營業現場明顯處,設有網站者,並應於網站內載明
同上(觀光旅館)《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第 28 條觀光旅館業同樣要標示於網站、菜單及營業現場明顯處

第二項最容易出事,而且出事的時候通常是旺季。你官網上把房價往上調,卻忘了報備的價格還停在去年,那就是「收取的客房費用高於報備價格」。

四格方陣:飯店主管指著網頁頁尾的登記證編號欄、會計把價目表與蓋章備查本逐行核對、吧檯人員在開瓶器旁擺上服務費告示卡、櫃檯人員把同一份告示加進筆電上的官網頁面。
四件小事都不影響美感,但每一件都是法規明文。

💡 小提醒

把「房價變更要同步報備」寫進你的例行流程,跟「改官網房價」綁在一起做。這件事不難,難的是想起來要做——所以要讓它變成同一個動作的兩個步驟,不是兩件獨立的事。

觀光旅館另外還有兩條跟現場有關的:客房定價、旅客住宿須知及避難位置圖要放在客房明顯易見之處(《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第 26 條第 2 項);專用標識要放在門廳明顯易見之處(同規則第 27 條第 1 項)。這兩條雖然管的是實體空間,不是網站,但做官網的時候順手確認一下,成本是零。

訂房頁的法定必寫欄位,一項一項對過去

只要你的官網收得到訂房,這一段就適用。

〈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列出的應記載事項,可以分成三組:

第一組:業者資訊。 公司或商號名稱、代表人或經營者姓名、電話、地址、營業執照或登記證號碼網址、聯絡人姓名、電話、傳真或電子信箱。

第二組:訂房資訊。 住宿期間、所需客房房型、數量、訂房者或住房者姓名及聯絡方式;旅客這一側則有姓名、電話、住居所、身分證字號(外國旅客為護照號碼或居停留證號碼)。

第三組:價格資訊。 房價總金額(含稅金及服務費)、付款方式、房價所含之商品(服務)及提供之設施設備。

第三組是最常做錯的一組。很多官網的訂房流程只顯示「房價 3,800 元」,到最後一步才跳出服務費與稅金。這不只是體驗差,規定要寫的是含稅金及服務費的總金額

三欄並列:藍色那欄填寫公司名稱、地址與登記證號碼,綠色那欄在日曆上圈選住宿日期並挑選房型與間數,橘色那欄拿著收據把已含稅金與服務費的總金額圈起來。
訂房頁的法定欄位分三組,價格那組最常漏。

而「房價所含之商品(服務)及提供之設施設備」這一欄也常被跳過——早餐幾客、停車位有沒有、可否加床、館內設施哪些要另外收費,這些不是「加分的貼心說明」,是應記載事項

左側橘色區塊,旅客在手機上看到一個房價數字,結帳最後一步卻跳出兩行加價,總額往上跳,旅客皺眉往後退;右側藍色區塊,旅客一開始就看到含稅含服務費的總額與明細,直接按下確認。
規定要寫的是含稅金與服務費的總金額,不是最後才加。

💡 小提醒

拿這三組欄位當檢查表,打開你現在的訂房頁對一次。多數飯店官網會缺的是「登記證號碼」「房價所含之設施設備」這兩項,補起來只是文字工作,不需要改版。

取消退費有法定級距,你自己訂得比它嚴格是無效的

這一段大概是整篇最實用的地方。

很多飯店官網的取消政策是自己訂的,常見寫法像「訂房後恕不退費」「入住前七天取消收 50% 手續費」。問題是——交通部的訂房定型化契約已經訂好了一套退還定金的級距,那是應記載事項

解約通知到達的時間(距預定住宿日)得請求退還定金
第 14 日以前100%
第 10 日至第 13 日70%
第 7 日至第 9 日50%
第 4 日至第 6 日40%
第 2 日至第 3 日30%
前 1 日20%
當日或未通知業者得不退還

如果你的官網政策比這張表對旅客更不利,那部分很可能不生效——爭議發生時,主管機關與法院會拿這張表來看。

三個階段由左至右以粗箭頭相連:14 日以前取消時日曆上的住宿日還很遠、旁邊是一枚完整硬幣;7 至 9 日取消時日期靠近、硬幣被切成一半;當日取消時日曆圈著今天、硬幣只剩空的輪廓。
越接近住宿日退得越少,級距是法規訂好的。

反過來說,你可以訂得比它對旅客更寬鬆,那沒有問題,而且那正是官網直訂可以贏過 OTA 的地方之一(後面會講)。

⚠️ 注意

「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是依《消費者保護法》公告的,違反時主管機關可以要求限期改正。更實際的風險是:客訴走到消保單位時,一份跟法規牴觸的取消政策會讓你完全站不住腳。這一頁的文字,值得請專業看過一次。

「圖片僅供參考」這句話,法規明文不准寫

這一條幾乎每個飯店官網都踩到,偏偏幾乎沒有人知道。

〈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的不得記載事項裡,明確包含「廣告內容僅供參考」之類的用語。同一份規定裡的其他不得記載事項還有:拋棄契約審閱期間、排除旅客的解除權利、業者可以片面變更契約內容,以及任何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的條款。

意思很清楚:你官網上的房型照片、設施描述、房價說明,都是廣告內容,而廣告內容是要算數的。你不能一邊用美美的房型照吸引訂房,一邊在頁尾寫一句「圖片僅供參考」就免責。

左側橘色區塊,精美客房照片角落貼著一張免責標語條並被粗叉劃掉,旅客推門進房發現落差而垮下肩膀;右側綠色區塊,同一張照片旁釘著一張說明窗景會依樓層不同的字條,旅客先看過再開門,心裡有底地點頭。
「廣告內容僅供參考」是不得記載事項,要寫的是具體說明。

那怎麼辦?兩個方向:

  1. 照片要拍真的。 房型照就用那個房型的實景,不同房型分開拍。這件事的成本比你想的低,出事的成本比你想的高
  2. 有差異的地方,寫清楚而不是免責。 「同房型視樓層不同,窗景可能為街景或山景,訂房時可備註偏好但無法保證」——這樣寫是說明,不是免責,而且旅客看得懂,也不會客訴。

💡 小提醒

把官網上所有「僅供參考」「以現場為準」「本館保留最終解釋權」這類句子搜一遍,一句一句改成具體的說明。「保留最終解釋權」在消費關係裡通常也站不住腳,它給你的安全感是假的。

Google 有一個免費的直訂入口,多數飯店沒開

法規講完了,接著講一個純粹白丟的機會。

旅客在 Google 搜尋、Google 地圖或 Google Travel 上查飯店時,會看到一個訂房模組,裡面列出各家平台的房價。那個模組裡有一種東西叫「免費訂房連結」(free booking links),它會把你的官網以「官方網站」的身分列出來,而 Google 官方文件明講:合作夥伴不需要為免費訂房連結支付任何費用Google Hotel Center 說明,英文,全球)。

換句話說:在 OTA 的房價旁邊,有一個免費的位置可以放你自己的官網,而且旅客看到的標示是「官方網站」。

旅客手機上顯示訂房模組,數列灰色平台排在一起,其中一列以藍色標亮並掛著寫有官方網站的橘色徽章、標示飯店官網;旁邊飯店主管指著那一列露出滿意表情,一枚被劃掉的硬幣浮在旁邊表示不收費。
Google 官方文件說明,免費訂房連結不需要付費。

資格條件不複雜:只要有同步的房價與空房資料、有到達頁面即可;已經在跑 Hotel Ads 的夥伴會自動具備資格(Google Hotel Center 說明,英文,全球)。

實務上要打通的是「房價與空房怎麼同步到 Google」這件事——這通常透過你的訂房引擎或整合夥伴完成。所以這一項不是網站設計本身能單獨做到的,它需要在規劃階段就把訂房引擎的選擇考慮進去

⚠️ 注意

發包做官網的時候,把「要串接訂房引擎、並且要能同步房價與空房到 Google」寫進需求裡。如果等網站做完才想到這件事,很可能要重做訂房流程

官網要贏 OTA,靠的不是比價

先講一個很多旅宿業者的直覺:官網直訂省下佣金,所以官網應該賣得比 OTA 便宜。

這個直覺會讓你兩邊都輸。原因是 OTA 通常有價格條款,而且它的行銷預算永遠比你大。硬碰硬比價,你贏不了,還會把自己的房價體系搞亂

正確的方向是:比 OTA 給不了的東西。

OTA 擅長的官網可以做、OTA 做不到的
大量曝光、被陌生旅客發現房型的完整細節(實景、坪數、床型、窗景差異)
比價與評論的信任感彈性條件(延遲退房、加床、寵物、無障礙需求)
跨國旅客的付款與語言加購與組合(早餐升級、接駁、體驗行程、伴手禮)
節慶檔期的大型促銷會員與回頭客經營(生日、常客、直接聯繫)

用 OTA 獲取新客,用官網承接回頭客,這是最務實的分工。你的官網要做的不是搶走 OTA 的第一次訂房,是讓住過一次的客人,第二次直接來找你。

左側橘色區塊,飯店主管拿著小小的價格牌,對面是拿著更大折扣看板的平台身影,主管神情挫敗;右側藍色區塊,同一位主管自信地向客人展示三張標示房型細節、彈性條件、加購組合的卡片,客人湊近感興趣。
不要跟平台比價,要比平台給不了的東西。

具體怎麼做?在退房時給一張只有官網才能用的優惠碼,比在網站上到處寫「官網最低價」有效得多。前者是明確的理由,後者只是一句口號。

直訂多五個百分點,一年差多少?自己算一次

這筆帳不需要任何行情表,只要你的房間數、房價與住用率。

用觀光署 2026 年第 1 季的官方數字當範例:旅館業平均房價 3,101 元、住用率 53.11%交通部統計查詢網)。假設一家 40 房的旅館,就照這個平均值來算:

  • 每月售出房晚:40 房 × 30 天 × 53.11% ≈ 637 房晚
  • 每月房費營收:637 × 3,101 ≈ 197 萬
  • 假設其中七成來自 OTA:約 138 萬

現在把直訂佔比提高五個百分點,也就是把約 9.8 萬的月營收從 OTA 轉到官網。省下多少,取決於你的 OTA 對帳單上實際被抽走的比例——這個數字請你自己去後台調,不要用網路上流傳的區間

算法是:`每月轉移金額 × 你的實際佣金率 × 12 = 一年省下的錢`。

💡 小提醒

去翻你的 OTA 對帳單,找到「佣金」或「commission」那一欄,把最近三個月的金額除以同期的 OTA 房費營收,得到的就是你真實的佣金率。每一家旅館談到的條件都不一樣,用自己的數字算出來的結果,才有資格拿去跟報價單比

多語系不是把中文丟進翻譯軟體

飯店網站幾乎都會遇到多語系的問題,而它比多數人想的更花錢。

先講一個要先確認的事實:觀光署 2026 年第 1 季的統計顯示,旅館業總住客 1,821.8 萬人次中,本國籍住客有 1,309.1 萬人次,占 71.9%交通部觀光署)。

這個數字的意思是:除非你的客層明確以境外旅客為主,否則多語系不該是第一順位。 先把中文版做到滿分,再談要不要加語言。

左側橘色區塊,外籍旅客看著只換了語言、重點卻沒換的頁面,頭上冒出問號;右側綠色區塊,同一位旅客看到頁面上標示插座規格、可否早入住、有無電梯三個標籤,滿意地點頭。
多語系難的不是翻譯,是講出那個語言的旅客真正在意的事。

真的要做的時候,注意三件事:

  1. 翻譯不是重點,在地化才是。 日文旅客關心的是浴衣、大浴場、禁菸樓層;英文旅客關心的是插座規格、可否早入住、有沒有電梯。同一個房型頁,三種語言該強調的重點不一樣
  2. 每多一種語言,就多一整套要維護的內容。 房價變了、活動換了、政策改了,每一種語言都要跟著改。兩種語言各更新一半,比只有一種語言更傷信任
  3. 技術上要讓搜尋引擎知道語言對應關係。 不同語言的頁面要有各自的網址,並用 hreflang 標記彼此的對應。做錯的話,Google 可能把英文頁當成中文頁的重複內容。

照片很重要,但它也是速度殺手

飯店網站是照片最多的網站類型之一,這件事直接撞上 Google 的網頁體驗指標。

Google 用 Core Web Vitals 衡量網頁體驗,官方訂的「良好」門檻是:最大內容繪製(LCP)2.5 秒以內、互動到下次繪製(INP)200 毫秒以內、累計版面配置位移(CLS)0.1 以內,而且要在第 75 百分位通過才算過關(Google Search Centralweb.dev,英文,全球)。

飯店網站最常掛掉的是 LCP,原因幾乎都是首頁那張沒壓縮的大圖,或是一個自動播放的環景輪播。自己的網站現在幾秒,用免費工具就測得出來

左側橘色區塊,旅客盯著還在載入的手機,一個過大的照片檔把進度條拖得幾乎不動,旅客不耐地準備離開;右側藍色區塊,旅客的手機已經載完,顯示一排小縮圖,點開其中一張順暢放大後直接前往訂房按鈕。
攝影師交的原圖不是網站該用的檔,壓縮與縮圖是必要工序。

實務上的處理原則:

  • 首屏只放一張圖,而且要壓縮到位。 輪播的第二張之後可以延遲載入。
  • 房型頁的圖庫用縮圖+點擊放大,不要一次載入二十張原圖。
  • 環景與影片放在下方,不要放首屏。
  • 照片要拍實景,但實景不等於原始檔直接上傳。攝影師交的原圖通常是幾 MB,網站上該用的是幾百 KB。

順帶一提,在地搜尋這一塊有不少流傳很廣但其實不成立的說法。Google 官方把本地排名拆成三個因素:關聯性、距離、顯著性Google 商家檔案說明中心)。飯店的地址改不了,所以能施力的是關聯性與顯著性——資訊填完整、回覆評論、上傳照片,而一個資訊完整、跟商家檔案完全一致的官網,本身就是顯著性的一部分。

上線之後真正決定成敗的,是房價與空房有沒有同步

官網做得再好,只要發生一次「官網說有空房、客人訂了卻沒房」,那個客人就不會再回來。

所以上線之後真正要盯的只有兩件事:

  1. 房價同步。 官網、OTA、訂房引擎、報備價格,四邊要一致。前面講過的第 21 條就卡在這裡:官網調價卻沒報備,那是違規
  2. 空房同步。 這是訂房引擎與 PMS 的職責,但它會反過來決定你的官網值不值得信任。
左側藍色區塊,四塊分別標示官網、平台、訂房引擎、報備價格的看板各自顯示不同數字,飯店主管在中間左右張望對不起來;右側橘色區塊,客人在櫃檯揮著訂房確認單生氣理論,櫃檯上同時落下一張違規通知,主管冒著冷汗。
四邊數字沒對齊,換來的是客訴加上違規。

至於預算怎麼抓,這裡不列坊間的行情表——那些數字多半出自各家網頁設計公司自己的服務頁,工作範圍的定義各不相同,放在一起沒有可比性。比較實際的方式是用你自己的數字推:

觀光署 2026 年第 1 季的統計顯示,旅館業平均房價 3,101 元、住用率 53.11%,而且約有八成旅館的房價低於平均值(交通部統計查詢網觀光署新聞稿)。把你自己的房價、房間數、住用率,還有 OTA 對帳單上實際被抽走的金額拿出來,算一算「直訂佔比多五個百分點」對你的一年代表多少錢——那個數字才是你的預算上限的來源

最後講一件跟功能無關的事。

旅宿業老闆的時間,最該花在服務、花在人、花在現場那些客人真正記得的細節——那才是一家旅館真正無法被取代的東西。行銷跟網站是另一門專業,得靠大量實作才會準。老闆真要一頭栽進去,多半不是學不會,而是在自己最重要的位置上分了心;有時候是心有餘而力不足,有時候是精力就這樣一點一點耗掉。

但這不代表可以完全放手。你可以不是頂尖,但不能沒有常識——直訂佔比、單次獲客成本、官網的訂房轉換率,這幾個數字要看得懂;報表拿到手,要看得出這個月比上個月好還是壞。這些不需要會操作,只需要看得懂,花幾個小時就補得起來。

把力氣花在刀口上,網站與行銷這一段,交給我們這些以此為專業的人。

常見問題

飯店網站設計要花多少錢?

與其查行情表,不如用自己的數字反推:把 OTA 對帳單上一年實際被抽走的金額拿出來,估算官網直訂佔比提高之後能省下多少,一年半以內能回收的金額就是安全的預算上限。網路上流傳的區間表多半出自各家網頁設計公司自己的服務頁,工作範圍定義不一,直接拿來比價會失準。想理解報價單本身怎麼拆,網頁設計費用怎麼算那篇談的是通用邏輯。真正推高價格的是訂房引擎串接、房型數量、多語系與多幣別,不是頁面數量。

已經上了 OTA,還需要自己的官網嗎?

需要,而且有兩個層次的理由。第一個是法律層次:只要你在網路上刊登住宿廣告,就有應載明的欄位,這跟你有沒有上 OTA 無關。第二個是生意層次:OTA 擅長帶來陌生新客,但客人是平台的;官網負責承接回頭客,那才是你自己的資產。實務上的分工是用 OTA 獲客、用官網留客。

官網上一定要寫旅館業登記證編號嗎?

是的。《旅館業管理規則》第 18-1 條規定,旅館業以電腦網路等媒體刊登的住宿廣告,應載明旅館業登記證編號,官網屬於電腦網路刊登的住宿廣告。實務上放在頁尾即可,跟公司名稱、地址、電話放在一起,不影響版面。觀光旅館與民宿適用的規定不同,請依自己的登記類別確認。

官網沒寫登記證編號,會被罰多少?

要分清楚兩件事。如果你是合法登記的旅宿,官網漏寫登記證編號屬於「違反依本條例所發布之命令」,依《發展觀光條例》第 55 條第 3 項,主管機關得令限期改善或處 1 萬元以上 5 萬元以下罰鍰。網路上流傳的百萬等級罰鍰,指的是「未領登記證就經營」的情況(旅館業 10 萬至 200 萬並勒令歇業、民宿 10 萬至 100 萬),跟合法業者漏寫欄位不是同一回事。金額雖然不高,但這是補一行字就能避免的事。

民宿也適用這些規定嗎?

不完全相同。民宿另有《民宿管理辦法》,義務與旅館業不一樣,但〈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的適用範圍涵蓋觀光旅館業、旅館業與民宿經營者,所以只要你的官網收得到訂房,那份規定的應記載欄位與退費級距一樣要遵守。其他項目請以你的登記類別與地方主管機關的規定為準。

官網的取消政策可以自己訂嗎?

可以訂得比法規對旅客更寬鬆,但訂得比法規對旅客更不利的部分,很可能不生效。交通部的訂房定型化契約已經明訂退還定金的級距(14 日前 100%、10 至 13 日 70%、7 至 9 日 50%、4 至 6 日 40%、2 至 3 日 30%、前 1 日 20%、當日或未通知得不退還),爭議發生時會以這張表為準。這一頁的文字建議請專業看過。

Google 的免費訂房連結怎麼開?

Google 官方文件說明,飯店合作夥伴不需要為免費訂房連結支付任何費用,資格條件是要有同步的房價與空房資料以及到達頁面,已在跑 Hotel Ads 的夥伴會自動具備資格。實務上房價與空房的同步通常透過訂房引擎或整合夥伴完成,所以這件事要在發包做網站時就寫進需求,否則等網站做完才處理,訂房流程可能要重做。

多語系要做幾種語言?

先確認你的客層。觀光署 2026 年第 1 季統計顯示,旅館業住客中本國籍占 71.9%,除非你的客層明確以境外旅客為主,否則多語系不該排在第一順位。真的要做的話,記住每多一種語言就多一整套要維護的內容——兩種語言各更新一半,比只有一種語言更傷信任。

參考資料

ℹ️ 關於本文

本文引用的法規條文以查閱當日的版本為準,法規可能修正,實際適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與主管機關公告為準。一般旅館、觀光旅館與民宿適用的法規不同,本文以旅館業與觀光旅館業為主要說明對象,民宿部分僅作提示。文中對法規的說明屬一般性整理,不構成法律意見,個案是否違規由主管機關認定,具體條款建議諮詢專業意見。觀光署統計數字為 2026 年第 1 季公布資料,日後會更新。費用與回收期的推算方式僅為示範,不構成任何營收或成效的保證。

陳俊鳴

陳俊鳴

網路流量操盤手.企業行銷顧問

操盤SEO與網路行銷實戰逾15年,2014年創辦晨星事業有限公司(晨星行銷),從SEO網站架設、關鍵字策略到銷售漏斗與變現模式一手包辦。現為智信科技、瞻新資訊等多家企業的常年行銷顧問,也獲頒過亞洲十大卓越名師金像獎,把每一次流量成長都當成自己的事業在打。曾是馬來西亞象棋、圍棋國手,拿過亞洲盃第二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