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晨星行銷 陳俊鳴執行長(網路流量操盤手・企業行銷顧問)
去年開始,我陸陸續續被幾位診所和事務所的經營者問到同一件事:「AI摘要出來之後,我們這種產業是不是比較不受影響?」
問的人語氣裡都帶著一點期待。因為他們在網路上讀到的說法是這樣的——醫療、金融、法律這些高風險主題,Google會比較保守,不太敢讓AI直接生成答案,所以還是會把使用者導向權威網站。聽起來很合理,也很讓人安心。
我後來把原始數據翻出來對,發現這句話至少對醫療業來說,是反的。
中文圈流傳的那句安慰話,跟原始數據對不上
先把那個說法完整放上來。台灣一篇流傳度不低的SEO教學文是這樣寫的:「針對醫療、金融、法律等YMYL(Your Money or Your Life)主題,這類查詢仍多以權威網站或傳統藍色連結為主,AI介入的比例相對較低。」給的理由是Google要避免生成不正確或有風險的建議。
這個推論的前半段沒錯。Google確實對敏感主題比較謹慎,也確實有些主題它根本不生成摘要。但「所以介入比例較低」這個結論,跟目前樣本最大的一份公開研究對不上。(AI摘要本身怎麼運作、對一般網站的影響,我在AI摘要是什麼那篇整理過,這裡不重複,只談高風險產業自己的處境。)
先把YMYL這個詞的官方定義擺清楚,免得後面越講越模糊。依Google自己給搜尋品質評分員的評分指南,YMYL指的是那些對人或社會的健康、財務穩定、安全或福祉具有高度傷害風險的主題;評分員在評這類頁面時,要套用最嚴格的可信度標準。注意它的判準是「可能造成的傷害」,不是「產業別」。這一點後面會用到。

回到數據。Ahrefs在2025年11月發表了一份分析,樣本是146,122,391筆搜尋結果,資料抓取時間為2025年9月的桌機搜尋,總共檢視了86種關鍵字特徵與AI摘要出現率的關係。結果是:所有關鍵字裡有20.5%會觸發AI摘要,而被歸類為醫療類YMYL的查詢,觸發率是44.1%。
兩倍以上。
我第一次看到這個數字的時候也愣了一下,因為它跟直覺、也跟Google一貫強調的「對健康主題更謹慎」聽起來是矛盾的。但研究團隊自己也把這點標了出來,認為這個結果值得注意——健康資訊出錯的代價本來就比較高。

所以如果你是診所或牙醫,過去一年有人告訴你「你們這行AI比較不會碰」,那句話可以先放下了。
醫療44.1%、法律23.6%——同樣叫YMYL,處境差很多
不過我要馬上補一句,因為這件事被講成「YMYL都很慘」也一樣不準確。
同一份Ahrefs研究裡,YMYL底下各個子分類的數字差很多:
| YMYL子分類 | AI摘要觸發率 | 與全體基準(20.5%)的關係 |
|---|---|---|
| 醫療 | 44.1% | 約2.15倍 |
| 安全 | 31% | 約1.5倍 |
| 其他YMYL | 31.5% | 約1.5倍 |
| 法律 | 23.6% | 略高於基準 |
| 金融 | 22.9% | 略高於基準 |
如果再看主題分類(跟YMYL分類是兩套切法),健康43.0%、科學43.6%排在最前面,購物只有3.2%、房地產5.8%。
這張表對經營者的意義很直接:如果你是診所,你面對的是一個接近一半查詢都會出現AI摘要的環境;如果你是律師事務所,目前的壓力明顯小一截,但也已經高於平均。 兩者需要的應對強度不一樣,把YMYL當成一整塊來規劃,資源一定配錯。

我看到太多中文文章把「醫療、金融、法律」三個詞連在一起寫,寫完給同一套建議。從數據看,它們根本不在同一個處境裡。
兩份研究的數字對不起來,這件事本身就是提醒
這裡要誠實講一件事。另一份研究的結論跟Ahrefs差很多。
SE Ranking在2024年9月做過一份YMYL專門研究,樣本是1,200個關鍵字(每類300個),在美國紐約以桌機英文搜尋。它的數字是:法律77.67%、健康65.33%、金融41.67%、政治16.67%,YMYL整體50.33%。
法律類23.6%對77.67%,差了三倍以上。
我不打算幫這兩份研究裁決誰對,因為它們量的根本不是同一件事:一份是1.46億筆的全域抽樣,一份是每類挑300個關鍵字;一份是2025年9月,一份是2024年9月,中間隔了一整年;連「法律類」的定義都不見得一樣。兩份研究唯一方向一致的地方,是健康與醫療的觸發率在各自的研究裡都明顯偏高。
這個落差本身反而是我最想提醒經營者的一件事:任何一個從國外研究抓來的百分比,都不能直接拿來當成你自己網站的預測值。 它們的樣本不是你的關鍵字、不是你的地區、不是你的語言。這些數字的正確用法是判斷方向與量級,不是拿來算你明年會掉多少流量。後面我會講怎麼量自己的。
被AI摘要引用,不等於被正確轉述
講完覆蓋率,來講那個更關鍵、但幾乎沒有中文文章談的問題。
多數討論的預設是這樣的:AI摘要會標來源,如果它引用了你,那就是曝光,就是好事,至少比沒被引用好。這個預設對一般產業大致成立。對YMYL,它有一個很大的破口——引用了你的網址,不代表它講的內容真的是你寫的那個意思。

2025年4月,Nature Communications刊出一份由Stanford團隊(Kevin Wu、Eric Wu、Daniel E. Ho、James Zou等人)進行的研究。他們建了一個叫SourceCheckup的自動化框架,專門檢查一件事:大型語言模型回答醫療問題時,它引用的那些來源,到底支不支持它講的話。
正式刊登版的樣本是800個醫療問題、58,000組「陳述—來源」配對。結論是:50%到90%的回答,並未被它自己引用的來源完整支持。
這個範圍為什麼這麼寬?因為不同模型的表現差很多。在該研究裡,表現較好的那一端是搭配即時網頁檢索的版本,但即使是這一端,也仍有大約30%的個別陳述找不到來源支持,接近一半的回答不算完整被支持。研究團隊還找醫師做了獨立驗證,SourceCheckup與醫師共識的一致率是88.7%,比醫師彼此之間86.1%的平均一致率還高一點——代表這個判定不是機器亂抓。
同一個團隊更早的預印本(2024年2月)用的是1,200題、超過40,000組配對,結論方向一致。兩個版本樣本不同,引用的時候要看清楚是哪一版,不要混著用。
換句話說,那個「引用來源」的動作,本身就有相當比例是裝飾性的。
這件事在另一份研究裡被講得更直白。arXiv上一篇由Pranav Narayanan Venkit等人發表的論文,標題直譯是「AI時代的搜尋引擎:事實性與可驗證來源引用的虛假承諾」。他們找了21位參與者做使用者研究,歸納出答案引擎的16項限制,並對You.com、Perplexity.ai、BingChat三個系統做自動化評估,量化了「頻繁幻覺、引用不準確」這類共通問題。研究中反覆出現的一個觀察是:「引用」這個形式被用來讓答案顯得可信,製造出一種可信度的外觀,而只有真的點進去查核的使用者才會發現落差。
這裡我要精確一點:這份研究測的是那三個答案引擎,不是Google的AI摘要,兩者不能直接畫等號。但它描述的機制——引用被當成可信度的裝飾——是所有「會標來源的生成式回答」共有的結構問題,值得放在心上。
而會點進去查核的讀者有多少,你我心裡都有數。
實際出過什麼包?根據Euronews在2026年1月的報導,Guardian做了一次調查,發現Google的AI摘要在健康問題上給出不準確的資訊。報導中提到兩個例子:使用者問肝功能血檢的正常範圍,摘要給了一堆數字卻沒有任何脈絡,沒有考慮國籍、性別、族裔、年齡的差異;另一個更嚴重,摘要建議胰臟癌患者「避免高脂食物」,而專家告訴Guardian,這個建議可能反而提高死亡風險。報導稱Google後續移除了部分健康問題的AI摘要;Euronews詢問Google時未即時獲得回覆。
這是媒體報導,我沒有查到Google官方對此事的原始聲明,所以它在這裡的定位是「這件事目前是這樣被討論的」,不是我拿來證明什麼的依據。這也是國外的調查與國外的搜尋結果,不能直接說台灣現在就是這樣。
但它示範了一個對YMYL網站很重要的機制:當摘要出錯的時候,掛在下面的來源連結是你的網站。 讀者不會分辨那句話是你寫的還是AI生成的,他只會記得「我在網路上查到的」。
AI最常犯的錯是「漏講」,而專業的價值正好在那些細節裡
如果只能記住這篇文章的一段,我希望是這一段。
2026年7月,Fortune報導了一個叫NOHARM的醫療AI基準測試,由Stanford、Harvard與ARISE network的研究者建立(報導當時尚未經同儕審查,這點要先講清楚)。他們把1,100個真實臨床案例跑過幾個醫療AI系統,收集了大約13,000筆醫師註記,用來評估病人可能受到的傷害。
跨系統的結果是:76.6%的有害錯誤屬於「遺漏」——不是講錯,是少講了什麼。

我看到這個數字的時候,第一個想到的不是AI,是專業內容本身。
你去看一篇真正由醫師或律師寫的內容,它跟外行寫的差在哪裡?差別很少在主張本身,而在主張旁邊掛的那些東西:這個做法適用於哪些人、哪些人不適用、有什麼副作用、什麼情況要先停下來、例外是什麼、多久要回診追蹤一次。專業之所以是專業,八成的價值在這些限定條件上。

而摘要這個動作,本質上就是在拿掉限定條件。
我用一個常見的情況說明。假設有一篇寫得很完整的療程說明,兩千字,把適應症、禁忌症、可能的副作用、術後照護、什麼體質不建議做,全部交代得清清楚楚。這篇文章是合格的、負責任的專業內容。現在它被摘要成三行,讀者看到的可能是「這個療程可以改善某某問題,恢復期大約幾天」——主張留下來了,那些「但是」全部不見了。
於是讀者帶著一個沒有條件的印象走進你的診間,而那個印象是掛在你的名字下面形成的。

這是我認為YMYL網站在這一波裡真正的風險,它比流量下滑更麻煩。我在哪些內容最先被AI取代那篇談的是流量怎麼重新分配,那至少在報表上看得到;這裡講的是另一件事:流量掉了你看得到,語意被削平了你看不到。
法律圈那些AI事故新聞,跟你的網站其實是三件不同的事
這一年講AI出包,法律圈的新聞最多,也最容易被混在一起講。我想把它拆開,因為這三件事的風險承擔者完全不同。
第一種:專門的法律AI研究工具本身會出錯。 Stanford RegLab與HAI有一份研究(2024年5月預印本,後來經同儕審查刊登於Journal of Empirical Legal Studies),測試市面上主要的法律AI研究工具,結果是Lexis+ AI約17%、Westlaw AI-Assisted Research約33%的回答出現幻覺,後者大約是前者的兩倍。要注意的是,這裡的「幻覺」不只是憑空捏造不存在的判決,也包括誤述真實判決的內容、引用根本不適用的權威。順帶一提,研究團隊當初向其中一家業者申請存取時曾被拒絕,後來才取得——這件事本身也說明,這類工具的公開驗證有多不容易。
第二種:律師把AI生成的假引註送進法院。 HEC Paris的研究員Damien Charlotin從2025年4月開始建立一個資料庫,收錄法院明示或暗示當事人依賴了AI幻覺內容的案件。根據第三方追蹤,這個數字從2026年1月的大約719件,一路成長到2026年8月的大約1,769件。這些是第三方轉述的數字,我沒能直接從資料庫本身取得即時計數,所以請當成量級參考,不要當成精確統計。Charlotin自己有兩個重要的但書:一是收錄標準只算法院認定或暗示的,所以這個數字必然低估;二是成長曲線受司法審理時滯與使用者意識提高影響,不必然代表濫用真的變多那麼快。另外,美國案件佔多數是因為PACER這類系統讓法院資料容易取得,不是美國律師特別愛亂用。
第三種:AI摘要誤述你網站上的內容。 這是前面兩節在講的事。

| 出錯的是誰 | 誰承擔後果 | 你知不知情 | |
|---|---|---|---|
| 法律AI工具幻覺 | 工具供應商的產品 | 使用它的專業人員 | 使用時可查核 |
| 律師送出假引註 | 使用者未查核 | 該名律師被法院制裁 | 事後一定知道 |
| AI摘要誤述你的內容 | 搜尋引擎的生成層 | 你的讀者,以及你的專業形象 | 通常不知情 |
我把這張表放進來,是因為前兩種常被拿來當作「所以AI不可信、大家都在出事」的證據,但它們跟你的官網其實沒有直接關係。真正跟你有關的是第三種,而第三種恰好是最少人談、也最難察覺的一種。
台灣主管機關已經表態了,而且方向很明確
講到這裡,前面引用的全部是國外研究。台灣自己有沒有立場?有,而且比我原本以為的清楚。
衛生福利部在115年5月29日以衛部醫字第1151663164號函頒了「醫療機構應用生成式人工智慧指引」,針對醫療機構導入ChatGPT、AI助理、病歷生成、會議紀錄這類生成式AI工具,提出官方的治理框架。
這份指引點名的六類風險裡,有兩項跟本文直接相關:輸出「幻覺」,以及使用者過度依賴導致臨床判斷退化。指引依導入生命週期分成導入前評估、導入與整合、導入後使用與監管三個階段,提出九項具體事項,涵蓋風險評估、法遵檢視、效能與臨床安全測試、分階段上線與回復機制、供應商合約管理、持續監測、偏誤管理、責任歸屬與人員教育。
其中兩項要求,值得每一位專業服務業者記住:
一是揭露義務。以生成式AI與病人互動或進行紀錄時,應告知病人或家屬其用途與限制。
二是人員最終確認責任。指引明確要求,臨床判斷、病人安全與病歷相關事項,仍由具備適當資格的醫事人員負最終確認與責任。

我認為第二項是這整件事的關鍵,而且它的意義遠超出醫院內部管理。台灣主管機關實際上已經替AI在醫療資訊裡的角色定了位:AI是輔助,最終確認的責任在具資格的專業人員身上。
那麼順著這個邏輯往下想——一個由真實專業人員具名、把適應症與禁忌症寫完整、標明更新日期的網站頁面,本質上就是這個「人員最終確認」的公開版本。它不只是行銷素材,它是這條責任鏈在網路上唯一看得見的一端。這是我認為專業網站現在最該被重新理解的地方。
要注意,這份指引目前是指引性質、不具強制力,規範的對象是醫療機構自己使用AI的行為,不是搜尋引擎怎麼摘要你的內容,兩者不要搞混。但它揭示的立場是一致的:在醫療資訊這件事上,台灣的態度是AI不能自己負責。
順著這條線,還有一則值得知道的時事。根據工商時報2026年3月的報導,衛福部與數位發展部宣布合作推動醫療假訊息治理,醫事司長劉越萍提出四項機制:問題內容快速下架、申訴檢舉管道、高風險醫療情境(用藥與急救)的安全警示,以及與醫學會及事實查核組織合作建立闢謠專區。報導引述的數字是,逾七成民眾從網路取得健康資訊,逾半數民眾每週至少遇到一次健康不實訊息;官員點名的四類不實訊息中,其中一類就是「AI生成的假醫師、假專業」。報導中也提到,現行法規對網紅內容與AI生成社群貼文存在灰色地帶。
這是媒體報導轉述的政策方向,實際上路的細節與時程仍要看後續公告。我把它放在這裡,是讓你知道目前的討論走到哪裡,不是拿它來證明什麼。
但紅線就畫在AI最容易踩的那條線上
回到你能控制的部分。台灣的規範有一個地方,我認為在AI摘要的脈絡下特別值得注意——它管的重點,剛好就是摘要最擅長破壞的東西。
先講一個多數診所經營者不知道、而且對他們有利的事實。
很多人以為官網只能寫醫療法第85條第1項那六款:機構名稱、地址電話、醫師學經歷、診療科別時間之類。實際上,醫療法第85條第3項寫得很清楚:「醫療機構以網際網路提供之資訊,除有第一百零三條第二項各款所定情形外,不受第一項所定內容範圍之限制,其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也就是說,官網不受那六款的內容限制。 依醫療機構網際網路資訊管理辦法,官網得刊載的資訊包括該機構的一般資料、人員、設施、服務內容、預約服務、查詢或聯絡方式,以及醫療或健康知識。衛教內容是法規明文放進來的。同一辦法也要求醫療機構將網域名稱、網址或網路工具及網頁內主要可供點閱之項目報所在地主管機關備查,異動時亦同;專屬臉書應以超連結方式連結至所屬官方網站。

法律端也類似。依律師推展業務規範,對不特定人推展業務就算廣告,原則上要在傳播內容明顯處表明為廣告之意旨——但這一條有但書:「事務所或律師之官方網站,不在此限。」事務所官網不必每篇文章都標「廣告」。同一套規範也明文承認律師得在網際網路設置網站推展業務。
我講這一段,是因為我實際遇過不少專業服務業者,因為怕違規,乾脆什麼都不寫,官網只放一頁地址電話跟服務項目。結果是那些真正該由專業人員來回答的問題,讀者只能在內容農場、論壇跟現在的AI摘要上找答案。這是一個可以避免的損失,而且它是自己讓出來的。
但不受內容範圍限制,不等於沒有限制。而限制落在哪裡,才是這一節真正的重點。
醫療法第86條列了七款禁止的廣告方式,第七款是概括的「以其他不正當方式為宣傳」。衛生福利部在民國105年11月17日以衛部醫字第1051667434A號令核釋了這一款的範圍,其中包含這麼一項:
「以文章或類似形式呈現之醫療廣告,且未完整揭示其醫療風險(如適應症、禁忌症、副作用等)之宣傳。」
同一份令釋裡還包含誇大醫療效能或類似聳動用語、強調最高級及排名等敘述性名詞、非屬個人親身體驗結果的經驗分享或未充分揭露正確資訊的代言推薦、以優惠團購等具促銷意圖的宣傳等。
罰則不輕。依醫療法第103條第1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同條第2項規定,違反第85條、第86條者,若內容虛偽、誇張、歪曲事實或有傷風化,或一年內已受處罰三次,得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或廢止開業執照,並由中央主管機關吊銷其負責醫師之醫師證書一年。
法律端的對應條文也在同一個方向上。律師倫理規範第12條規定律師不得作誇大不實或引人錯誤之宣傳;律師推展業務規範第4條列的禁止行為裡,第一項就是「對事實或法律有重大扭曲或省略,足以使他人對該事實或法律產生誤解」,另外還有「有引人錯誤或誤認之虞」「誇大或使人抱有過度期待」。同規範第5條明文禁止表示訴訟之勝訴率、顧問對象或委任人身分、受任中或過去案件詳情,除非當事人書面同意且無損其利益。還有一個容易被忽略的:同規範第3條要求,廣告行為終了時起三年內應保存完整廣告複本與相關紀錄——這對經常改版網站文章的事務所來說,是個很實務的提醒。

| 醫療機構官網 | 律師事務所官網 | |
|---|---|---|
| 內容範圍 | 不受醫療法第85條第1項六款限制(第85條第3項);得刊載醫療或健康知識 | 得於網際網路設置網站推展業務 |
| 是否須標示廣告 | 另依醫療機構網際網路資訊管理辦法辦理備查等義務 | 官方網站不必標示為廣告(律師推展業務規範第2條但書) |
| 核心紅線 | 文章形式呈現而未完整揭示醫療風險;誇大療效;最高級或排名用語 | 對事實或法律重大扭曲或省略致人誤解;誇大或使人抱有過度期待 |
| 明文禁止的具體事項 | 非親身體驗的經驗分享、未充分揭露的代言推薦、促銷式宣傳 | 表示勝訴率、委任人身分、案件詳情(書面同意除外) |
| 紀錄保存 | 網域與可點閱項目異動應報備查 | 廣告複本與紀錄保存三年 |
| 罰則 | 罰鍰5萬至25萬元;情節重大得停業、廢止開業執照、吊銷負責醫師證書一年 | 依律師法與公會自律機制處理 |
把這張表跟前面那個76.6%放在一起看,你會發現一件事:摘要在做的動作(拿掉條件、拿掉風險、留下結論),跟這兩套規範最在意的事(不得省略致人誤解、必須完整揭示風險),方向完全相反。

我要講清楚一個界線,免得誤會:AI摘要拿掉了你文章裡的風險說明,這不會讓你變成違法——法規管的是你自己發布的內容,不是搜尋引擎怎麼重述它。但反過來說,這件事給了一個很實際的啟示:你的原文能不能守住,跟摘要版本能不能守住,是兩個不同的問題,而你只能控制前者。
有一塊空白,目前沒有任何機制接得住
這一節是我整篇最想留給經營者的判斷,也是我在準備這篇的時候才想清楚的。
台灣現在有的機制,管的是「假訊息」。快速下架、檢舉管道、闢謠專區,處理的都是內容本身是錯的、是假的、是捏造的。醫療法第103條那些加重處分,前提也是「內容虛偽、誇張、歪曲事實」。
但摘要削平專業內容這件事,不落在任何一格裡。
再想一次那個療程說明的例子。摘要留下「這個療程可以改善某某問題」,拿掉了「但某些體質不適用」。留下來的那句話是真的,你原文就是這樣寫的,沒有虛偽、沒有誇張、沒有歪曲。它不是假訊息,它只是不完整。
| 現行機制管得到 | 現行機制管不到 | |
|---|---|---|
| 內容捏造、虛假 | 醫療法罰則、假訊息下架機制 | — |
| 誇大療效、聳動用語 | 醫療法第86條與令釋 | — |
| 未完整揭示風險(你自己寫的) | 醫療法第86條第7款令釋 | — |
| 未完整揭示風險(摘要拿掉的) | — | 沒有對應機制 |
| AI生成的假醫師、假專業 | 已列為治理對象 | 執行細節仍在發展 |
右邊那一格,就是這件事真正的位置。它不違法,沒有人會被罰,也沒有下架機制接得住,因為每一句話都是真的。但讀者最後拿到的,就是一個沒有條件的專業建議。

當一件事沒有任何外部機制承接,責任就只會回到一個地方——內容產出的那一端。這不是道德喊話,是結構使然。你要嘛接受讀者拿到的是削平版,要嘛想辦法讓你的內容不容易被削平。沒有第三個選項。
台灣沒有本地數據,所以我會這樣自己量
我在準備這篇的時候找過,台灣目前沒有一份等同Ahrefs或SE Ranking規模的本地AI摘要觸發率研究。繁體中文查詢、台灣地區的實際覆蓋率是多少,公開資料上查不到。
這句話我不打算含糊帶過。沒有就是沒有,寫成「台灣大約也是這個比例」是不負責任的。
但沒有現成數據,不代表沒辦法判斷,只是要自己量。我會做這三件事,順序也是這樣:

第一,直接搜自己的主力關鍵字。 挑十到二十個真正會帶來諮詢的詞,一個一個實際搜尋,記錄三件事:有沒有出現AI摘要、摘要有沒有引用到你、如果有引用,它把你的內容講成什麼樣。這件事沒有工具能代替,因為你要判斷的是「講得對不對」,那需要專業判斷,不是機器比對字串。
第二,逐句比對被引用的段落。 如果摘要引用了你,把摘要那幾句跟你的原文放在一起讀,重點看三個地方:適用條件還在不在、風險或副作用有沒有被拿掉、有沒有把你寫的「可能」變成「會」。這一步最花時間,但也是唯一能發現語意被削平的方法。
第三,去Google Search Console看曝光與點擊的走勢。 這是唯一屬於你自己的第一手數據,不是別人的平均值。要看的不是單一數字漲跌,是兩條線有沒有分開——曝光持平或上升、點擊卻往下掉,通常代表你的內容還在被看見,只是使用者不需要點進來了——這就是零點擊搜尋在報表上的樣子。至於總流量掉下來之後該改看哪些指標,我另外寫過AI時代SEO KPI怎麼改,這裡就不展開。

我做代操這麼多年,交付的時候一直都是直接開GSC後台給客戶看,原因跟這件事是同一個:轉述過的數據不能當判斷依據,要看就看原始的那一份。 這篇文章前面引用的那些研究,我也建議你自己點進去看樣本數跟抓取時間,不要因為我寫了就當真。
順帶算一筆帳,因為很多人一聽到「要改寫既有內容」就覺得是無底洞。以一篇兩三千字的專業文章來說,把風險與適用條件從文章後段搬到主張旁邊、把幾個容易被拆開的長段落重新組織,通常大約半小時到一小時就能改完一篇,前提是內容本身已經寫得夠專業、不需要重寫。如果你手上有二十篇主力文章,那大概是兩到三個工作天的量,而且可以按流量排序分批做,不必一次到位。這是我認為投報率相當高的一件事——不需要新增預算、不需要買工具,改的是既有資產。
所以內容還要不要寫?我的答案是要,而且要換一種寫法
這種文章寫到最後,很容易收在「兩邊都有道理,看你的狀況決定」。我不想那樣收,因為那等於沒有回答。
我的判斷很明確:要繼續寫,而且對醫療、法律這類專業服務來說,現在減少內容投資是這幾年裡最糟的一個決定。 理由有四個,都不是精神喊話。
第一,你的類別已經被AI覆蓋掉快一半的查詢了。 醫療44.1%這個數字的另一面是,那些查詢的答案正在被生成,而生成的材料來自某些網站。你不在裡面,不代表這些查詢消失,只代表答案由別人的內容組成。
第二,被誤述的風險不會因為你不寫而降低,只會因為你不寫而升高。 AI需要材料。當一個主題上沒有夠專業、夠完整的來源,它就會拿次一級的來源去湊。你的專業領域裡最權威的那份說明如果不存在於網路上,讀者拿到的答案就會是別人的版本。
第三,台灣的法規其實站在專業內容這一邊。 前面講過,官網寫衛教是明文容許的,事務所官網甚至不必標示廣告。這塊空間本來就是留給有專業的人用的,不用白不用。
第四,主管機關已經把「最終確認責任在專業人員」寫進指引了。 那個責任在網路上的展現方式,就是一份具名、完整、看得出誰負責的內容。這件事現在有了法規層面的支撐,不只是行銷考量。
但「繼續寫」不等於照原來的方式寫。我認為YMYL網站要調整的是這幾件事:
把限定條件寫進主張的同一句話裡,而不是分開兩段。 如果你寫「這個做法能改善某某狀況」,下一段才寫「但某些體質不適用」,摘要很可能只拿前面那句。改成「這個做法對某某狀況有幫助,但不適用於有某某情形的人」,兩者綁在一起,要拆就得整句拆掉,被削平的機率會低一些。這不是什麼技巧,就是把你原本在診間、在會談室講話的方式寫下來——你面對面的時候,本來就不會把「但是」留到最後才講。

讓每一個段落都能獨立成立。 摘要抓的是段落,不是整篇。一個段落如果需要讀者看過前面三段才不會誤解,它被單獨抓出去的時候就一定會被誤解。
把作者身分寫清楚。 誰寫的、他的專業背景是什麼、什麼時候更新的。這件事對E-E-A-T有沒有幫助是一回事,更實際的是:當讀者真的點進來查核的時候,他要能立刻確認這是不是專業判斷。這一點對YMYL特別重要,因為你的讀者裡一定有一部分人是會查核的,而那些人往往就是準備要做決定的人。
風險與例外不要放在最後面。 如果它在文章第八段,那它在摘要裡的存活率大概是零。把它往前放,放在你講完主張的下一句。這跟法規要求「完整揭示醫療風險」是同一個方向,只是這次不只是為了合規,也是為了讓正確的資訊真的傳到讀者那裡。
定期回頭看被引用的樣子。 內容上線不是終點。每一季挑幾個主力關鍵字重搜一次,看摘要現在怎麼講你的內容。這件事沒有人會提醒你,也沒有報表會跳出來。
最後我想說一句可能不太像行銷文章會說的話:這一波變化裡,真正吃虧的不是不懂SEO的人,是懂專業卻不肯把專業寫出來的人。你不寫,答案不會空著,只會由別的東西填上去。與其擔心AI會不會搶走點擊,不如先花一個下午,把你最重要的那十個關鍵字實際搜一遍,看看現在網路上是誰在替你回答病人跟當事人的問題。
那一個下午,可能比讀十篇分析文都有用。
常見問題
醫療、法律網站真的比較不會被AI摘要影響嗎?
醫療類不是,法律類目前壓力較小但也高於平均。依Ahrefs 2025年11月發表、樣本為146,122,391筆搜尋結果的分析,醫療類YMYL查詢觸發AI摘要的比例為44.1%,全體基準為20.5%;法律類為23.6%、金融類為22.9%。中文圈常見的「YMYL主題AI介入比例較低」說法,對金融與法律大致說得過去,對醫療則與數據相反。要注意另一份SE Ranking於2024年9月、樣本1,200個關鍵字的研究得出不同結論(法律77.67%、健康65.33%),兩者樣本與時間差異很大,不宜直接互換。
被AI摘要引用到底是好事還是壞事?
是曝光,但不等於好事,兩者要分開評估。依Nature Communications於2025年4月刊出的SourceCheckup研究(800個醫療問題、58,000組陳述與來源配對),50%至90%的大型語言模型回答並未被其所引用的來源完整支持。也就是說,被引用代表你的網址出現在答案下方,但不保證那段文字忠實反映你寫的內容。對YMYL網站來說,被錯誤轉述的代價高於一般產業,因為讀者可能據此做健康或法律決定。
AI摘要把我的文章講錯了,我能要求更正嗎?
目前沒有一個標準化、可保證結果的更正管道。搜尋引擎通常提供意見回饋機制,可以就個別結果提出反映,但那不是申訴程序,也沒有處理時限或結果承諾。實務上比較能控制的做法有兩個方向:一是修改原文,把容易被誤讀或容易被拆開的敘述改成不能拆的完整句;二是持續監看自己的重點關鍵字,及早發現偏差。這兩件事都在你自己的掌控範圍內,而向平台反映不是。
台灣主管機關對AI提供醫療資訊有什麼立場?
已經有明確表態。衛生福利部於115年5月29日以衛部醫字第1151663164號函頒「醫療機構應用生成式人工智慧指引」,將輸出「幻覺」與使用者過度依賴導致臨床判斷退化列為六類風險之一,並要求以生成式AI與病人互動時應告知用途與限制,臨床判斷、病人安全與病歷相關事項仍由具備適當資格的醫事人員負最終確認與責任。該指引目前為指引性質、不具強制力,規範對象是醫療機構自身使用AI的行為,並非搜尋引擎的摘要行為。另據工商時報2026年3月報導,衛福部與數位發展部規劃推動醫療假訊息快速下架等四項機制,並將「AI生成的假醫師、假專業」列為四類不實訊息之一。
診所官網可以寫衛教文章嗎?會不會變成違法的醫療廣告?
可以寫。依醫療法第85條第3項,醫療機構以網際網路提供之資訊,除有第103條第2項各款所定情形外,不受同條第1項所定廣告內容範圍之限制;依醫療機構網際網路資訊管理辦法,官網得刊載醫療或健康知識等資訊,但應將網域名稱、網址及主要可供點閱項目報所在地主管機關備查。仍須遵守醫療法第86條,衛生福利部105年11月17日令釋已將「以文章或類似形式呈現之醫療廣告,且未完整揭示其醫療風險」列為第86條第7款所稱以其他不正當方式為宣傳。實務上的重點是完整揭示適應症、禁忌症與副作用,避免誇大療效與最高級用語。個案是否合規,建議先向所在地主管機關或專業人士確認;本文為內容經營說明,不構成法律意見。
律師事務所網站可以寫案例或勝訴率嗎?
勝訴率不行。依律師推展業務規範第5條,律師不得於廣告中表示訴訟之勝訴率、顧問對象或委任人身分,以及受任中或過去案件之詳情,除非經當事人書面同意且無損其利益。另依同規範第4條,不得對事實或法律有重大扭曲或省略致他人誤解,也不得誇大或使人抱有過度期待;同規範第3條並要求於廣告行為終了時起三年內保存完整廣告複本與相關紀錄。至於一般法律知識的說明文章,同規範第2條明文承認律師得於網際網路設置網站推展業務,且事務所或律師之官方網站不在「須表明為廣告」的限制範圍內。
內容寫得越簡單越容易被AI引用,那我要不要把專業內容簡化?
不建議為了被引用而簡化專業判斷。依Stanford、Harvard與ARISE network建立的NOHARM基準(1,100個真實臨床案例、約13,000筆醫師註記,Fortune於2026年7月報導時尚未經同儕審查),跨系統的有害錯誤中有76.6%屬於遺漏而非錯誤陳述。既然遺漏已經是主要的錯誤型態,作者端再主動刪減限定條件,只會讓誤解的機率更高。比較合理的做法是保持專業完整度,但改變表達結構:把適用條件與風險寫進主張的同一句或緊接的下一句,而不是分散到文章各處。
台灣有沒有本地的AI摘要影響數據?
目前查不到公開的、針對繁體中文與台灣地區的大規模AI摘要觸發率研究。本文引用的Ahrefs與SE Ranking研究都是以英文與美國為主的樣本,只能作為理解方向與量級的參考,不能當成台灣現況。實務上的替代方法是自行量測:挑出十到二十個真正帶來諮詢的關鍵字實際搜尋,記錄是否出現AI摘要與引用情形,並搭配Google Search Console觀察曝光與點擊的走勢是否脫鉤。這份數據雖然樣本小,但它是你自己的,比任何國外平均值都準。
陳俊鳴
網路流量操盤手.企業行銷顧問
操盤SEO與網路行銷實戰逾15年,2014年創辦晨星事業有限公司(晨星行銷),從SEO網站架設、關鍵字策略到銷售漏斗與變現模式一手包辦。現為智信科技、瞻新資訊等多家企業的常年行銷顧問,也獲頒過亞洲十大卓越名師金像獎,把每一次流量成長都當成自己的事業在打。曾是馬來西亞象棋、圍棋國手,拿過亞洲盃第二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