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星行銷|網路流量操盤手

一位年輕創作者與一位商業導師在家庭工作室對談,創作者攤手說「等有十萬訂閱再說吧」,導師舉起一根手指回應「只有一種要十萬」

自媒體收入的五種結構:各要多少規模,以及台灣的稅怎麼算

作者|晨星行銷 陳俊鳴執行長(網路流量操盤手・企業行銷顧問)

「自媒體收入」被講得像一件事。但它其實是五件事。

而且這五件事對規模的要求差非常多:有的要你先累積到一定門檻才開得了,有的一百個人就能開始。

收入結構 需要的規模 誰付你錢
平台分潤 高(有明確門檻) 平台
業配與品牌合作 中(要有可辨識的受眾) 品牌
自有產品或服務 低(幾十個人就能開始) 你的讀者
聯盟行銷導購 中低 通路
訂閱與贊助 低,但要黏著度高 你的鐵粉

看第三列。 很多人卡在「等我有十萬訂閱再說」——但那張表上唯一需要十萬訂閱的,只有第一種。

這篇把五種拆開,各自講清楚要多少規模、錢從哪來、有什麼坑,最後處理台灣最現實的一件事:稅。

先分清楚:收入來源不等於收入結構

第一個要拆開的誤會,是把「收入來源」當成「收入結構」。

五列收入結構各配一條長短不同的規模需求長條與付錢的人,自有產品那一列最短並以較重框線標出
五種收入結構的規模門檻差很多。
  • 收入來源:錢從哪個平台進來。YouTube、Instagram、蝦皮。
  • 收入結構:你賣的到底是什麼。是注意力、是信任,還是產品本身。(自媒體跟 KOL、網紅這幾個詞的差別,自媒體跟KOL、網紅差在哪那篇先分清楚了。)

這個分法為什麼重要: 平台會變、演算法會變、分潤條件會變——但「你賣的是什麼」這件事變得慢得多。

平台導向的想法 結構導向的想法
問題 「要不要做 Threads?」 「我賣的是什麼,那裡的人會買嗎?」
平台改規則時 整個收入斷掉 換一個地方繼續
累積的東西 帳號 受眾與信任

💡 小提醒

用一個具體的例子:一個以「平台分潤」為唯一結構的頻道,平台改一次分潤規則就可能少掉一半收入;一個以「自有課程」為結構的創作者,平台改規則影響的只是獲客管道,不是收入本身。

這不是說平台分潤不好,是說只有一種結構的人最脆弱。

左右兩欄對照想的是來源與想的是結構,中間一個閃電標記代表平台改規則,兩邊的結果完全不同
平台會變,但你賣的是什麼這件事變得慢得多。

第一種:平台分潤——門檻最高,而且明年還要提高

平台分潤這一類,包含廣告分潤、付費訂閱分潤、直播收益分成、觀眾打賞。

以 YouTube 為例,現行的入門門檻是(擇一):

路徑 條件
長影音 1,000 訂閱 + 近 12 個月 4,000 小時有效公開觀看時數
Shorts 1,000 訂閱 + 近 90 天 1,000 萬次有效 Shorts 觀看

⚠️ 注意一個細節:Shorts 動態消息裡的觀看時數不計入那 4,000 小時。很多人以為短影音衝量可以幫忙達標,實際上那是兩條分開的路徑。

以2027年2月1日為題的日期橫幅,左右兩條路徑分別是長影音與短影音,各以兩個高低不同的長條對照現行與調整後的門檻
長影音與短影音兩條路徑的入門門檻都要變成兩倍。

⚠️ 注意

⚠️ 更重要的是:這個門檻明年要調高。

YouTube 在 2026 年 8 月 10 日公告,自 2027 年 2 月 1 日起調整入門門檻:

| 路徑 | 現行 | 2027 年 2 月起 | |—|—|—| | 長影音 | 4,000 小時(近 12 個月) | 8,000 小時(近 365 天) | | Shorts | 1,000 萬次(近 90 天) | 2,000 萬次(近 90 天) |

兩條路徑的門檻都變成兩倍。

⚠️ 但有兩件事要講清楚:①不影響既有的 YPP 成員;②粉絲抖內與購物功能的門檻不變。

所以如果你已經接近現行門檻,2027 年 2 月之前進去,跟之後才進去,難度差一倍。

同一份公告裡還有另外兩件事,方向跟「調高門檻」剛好相反:

項目 內容
Premium Lite 擴大 擴及所有有 YouTube Premium 的國家;分潤比例為訂閱淨收入的 Premium 30%、Premium Lite 60%,其中長影音分 55%、Shorts 分 45%
新的獎勵方案 YouTube 購物的獎金、品牌合作的獎勵、趨勢成長的收益加成
Shorts 分潤另設門檻 近 90 天 1,000 萬次有效觀看;未達標仍留在 YPP,但失去 Shorts 分潤

💡 小提醒

把這三件事跟前面的門檻調高放在一起看,方向其實很清楚:進門變難,但進門之後的收入來源變多。

⚠️ 對還沒進場的人,這代表現在這半年是相對便宜的入場時機;對已經在裡面的人,這代表光靠廣告分潤的比重會被稀釋,其他獎勵方案值得去了解。

(YouTube 自己在那份公告裡說,預期 2027 年付給創作者的金額會比 2026 年更多。那是它的說法,不是保證。)

平台分潤的前提:變現方案在台灣開放了嗎

講平台分潤的時候,有一個前提常常被跳過:各平台的變現方案是「按國家開放」的。

同一個功能,在美國早就有了,在台灣可能還沒開;有些方案在某些地區是「受邀制」而不是「達標即可申請」。Meta 自己就在官方說明裡列了各方案的「適用國家與語言」清單,而且那份清單一直在增補。

創作者達標之後還要通過一道標示所在國家有沒有開的門,才到得了分潤方案,下方三列對照以為的條件與實際還要看的條件
達標之外還有一道門:這個方案在你的國家開了沒有。
你以為的門檻 實際上還要看
粉絲數、觀看數 你所在的國家有沒有開這個方案
達標就能申請 有些方案是受邀制
開了就一直有 方案會被新的方案取代(Meta 就在整併中)

⚠️ 注意

⚠️ 這一段我刻意不列「台灣有哪些開了」的清單——各平台的適用國家清單更新頻繁,抄下來的那一刻就開始過期,而且不同方案的開放狀態不一樣。

正確的做法是:去你要用的那個平台的官方「適用國家」說明頁,看當期版本。 不要相信任何整理文(包含這一篇)裡的國家清單。

⚠️ 這件事對規劃的影響很實際:如果你的商業模式假設某個分潤方案會開,那個假設要先去確認,不要等到累積了兩年才發現那個功能在這裡不能用。

第二種:業配與品牌合作——門檻是「可辨識的受眾」

業配真正的門檻不是粉絲數,是「品牌認不認得出你的受眾是誰」。

這是為什麼: 一個五萬粉但受眾模糊的帳號,跟一個三千粉但全部是特定專業族群的帳號,後者的單價常常比較高。品牌買的是精準,不是總量。

帳號類型 品牌的判斷
粉絲多、受眾模糊 不知道投給誰,只能當曝光買
粉絲少、受眾明確 知道會打到誰,可以當轉換買
粉絲少、受眾也模糊 沒有理由合作

實務上的起點通常是:你能講清楚「我的讀者是誰、他們為什麼看我」,而且講得出證據。(品牌那一邊怎麼估價、怎麼挑人,KOL合作費用怎麼抓那篇是從買方角度寫的。)

三列帳號類型各配一組疏密不同的受眾點狀圖與品牌的判斷,受眾明確那一列以較重框線標出
品牌買的是精準,不是粉絲總量。

⚠️ 業配有一條法規線——揭露義務不是選配,完整規則在口碑行銷不是找人寫好評那篇的法規紅線一節。

第三種:自有產品或服務——門檻最低,卻最少人做

這是五種裡門檻最低的一種——也是最多人跳過的一種。

為什麼門檻低: 賣一堂三千元的課,三十個人就是九萬。同樣的收入要靠平台分潤達成,需要的觀看量是幾個數量級的差距。

左邊平台分潤需要一大群人,右邊自有產品只需要三十個人,中間以等號連到同一個金額標籤
同樣的收入,兩種結構需要的人數差好幾個數量級。

常見的形式:

  • 線上課程、工作坊
  • 一對一諮詢、顧問服務
  • 電子書、模板、素材包
  • 實體商品

💡 小提醒

這一種的真正門檻不是人數,是「你有沒有一個真的解決得了的問題」。

⚠️ 如果你的內容是純娛樂、純資訊整理,這條路會比較難走——因為讀者從你這裡得到的東西,沒有一個明確的「進階版」可以賣。

反過來,如果你的內容本來就在解決某一類問題(教學、專業解讀、實作記錄),這條路通常是五種裡最快看到錢的。

第四種:聯盟行銷與導購分潤——別讓它變成主結構

聯盟行銷的運作很單純:你推薦別人的產品,成交後抽成。

它的優點很明顯: 不用自己做產品、不用囤貨、隨時可以開始。

但它有兩個結構性的問題:

  1. 你在幫別人養受眾。 讀者買了之後,跟你就沒關係了,後續的回購、升級都跟你無關。
  2. 它會反過來影響你的選題。 當你的收入來自抽成,你會不自覺地寫「好抽成」的題目,而不是「讀者真的需要」的題目。

第二點是慢性的,而且很難自己察覺。 通常是一年之後回頭看,才發現整個內容方向已經被抽成結構帶走了。

比較健康的用法:把它當補充,不當主力。

上排流程顯示讀者買完就轉向別的品牌、回頭的箭頭被劃掉,下排顯示選題隨時間慢慢彎向好抽成的方向
聯盟行銷的兩個結構問題,第二個是慢性的。

⚠️ 聯盟連結同樣要揭露——它就是薦證廣告的一種。

第五種:訂閱與贊助——門檻低,但要的是黏著度

訂閱與贊助(會員制、定期定額支持)的規模門檻很低。但它要的東西不一樣。

其他結構要的 訂閱要的
觸及 黏著
一次性的注意力 持續的關係
讓人看到 讓人覺得「值得每個月付錢」

一個判斷方法: 如果你停更兩個月,有多少人會主動來問你怎麼了?那個數字大概就是你的訂閱潛力。

這一種最適合的內容型態是:持續產出、有節奏、而且讀者會期待下一次的東西。 一次性的爆紅內容做不出訂閱。

左右對照其他結構要的是觸及、訂閱要的是黏著,下方一個測試框問停更兩個月有幾個人會來問你
訂閱要的東西跟其他結構不一樣。

五種自媒體收入結構比較:規模門檻與變現距離

把五種疊起來對照,會看到一條很清楚的關係。

結構 規模門檻 到錢的距離 你擁有什麼
平台分潤 最高 遠(要很多量) 只有帳號
業配 中 中 帳號+關係
自有產品 最低 最近 客戶名單
聯盟導購 中低 中 什麼都沒留下
訂閱贊助 低 近 最穩的關係

看最後一欄。 這一欄才是長期的差別:平台分潤做了三年,你手上有一個帳號;自有產品做了三年,你手上有一份客戶名單。

帳號會因為一次演算法調整少掉一半,名單不會。

五列結構配上規模門檻、到錢的距離與你擁有什麼三欄,自有產品那一列以較重框線標出,最後一欄被圈起並註記長期差別在這
長期的差別在最後一欄:你到底擁有什麼。

台灣的稅:財政部在 2025 年底定了兩套規範

這一節是台灣創作者最實際的問題,而規範其實是這兩年才明確下來的。

財政部發布了兩份作業規範,分別處理兩種稅:

規範 發布日 管什麼
《個人經常性於網路發表創作或分享資訊課徵營業稅作業規範》 2025 年 9 月 10 日 要不要辦稅籍登記、開發票
《個人於網路發表創作或分享資訊課徵綜合所得稅作業規範》 2025 年 12 月 23 日 收入算哪一類所得、怎麼報

綜合所得稅那一邊的重點:

左右兩張文件卡片分別是營業稅與綜合所得稅作業規範,各附發布日期與管的事項,右卡下方三個標籤說明所得分類
主管機關的兩份作業規範,各管一種稅。
  • 平台廣告分潤、付費訂閱分潤、直播收益分成、觀眾打賞等,屬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2 類「執行業務所得(表演人)」。
  • 費用可以依執行業務所得費用率減除——官方範例採用的是113 年度表演人費用率 45%。⚠️ 費用率是逐年公告的,實際申報請用當年度公告的數字。
  • 跨境的部分:交易流程涉及跨境活動時,得採簡易方式以 50% 認定我國境內的利潤貢獻程度,或提供文件核實認定。

⚠️ 注意

⚠️ 「執行業務所得」這個歸類很重要,因為它跟「其他所得」的報法不一樣。

執行業務所得可以減除費用(依費用率或核實認列),這對創作者是有利的——但前提是你得知道自己該歸在這一類,而不是隨便報成其他所得。

⚠️ 這一段只是規範內容的整理,不構成稅務建議。實際怎麼報、能減多少,請洽會計師或所在地國稅局。

自媒體營業稅:什麼時候要辦稅籍登記

這是實務上很多人真的會踩到的一條。

依照那份營業稅作業規範,符合下列任一情況就要辦稅籍登記:

  • 在我國設有實體固定營業場所
  • 具備營業牌號
  • 僱用人員協助處理銷售事宜
  • 透過網路銷售,當月銷售額達營業稅起徵點

起徵點的金額是:

四個條件標籤以或的關係匯入右側要辦稅籍登記的方框,下方一張兩列的起徵點小表,銷售勞務那列以較重框線標出
四種情況任一成立就要辦稅籍登記。
類型 月銷售額起徵點
銷售貨物 新臺幣 10 萬元
銷售勞務 新臺幣 5 萬元

⚠️ 注意

⚠️ 看清楚是「銷售勞務 5 萬元」。 創作者的平台分潤、業配收入多半屬於勞務——這個門檻比很多人想的低。

另外有一件事要講清楚:那份規範原本有一段輔導期,自 2025 年 9 月 10 日起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止,期間內主動補報補繳可以免罰。

那段輔導期已經在 2026 年 6 月 30 日結束了。 現在才要處理的人,不再適用那個免罰的安排——如果你還沒確認自己的狀況,這件事值得儘快找專業的人看一次。

自媒體收入從零開始的建議順序

如果你正要從零開始,我會建議這個順序。

順序 做什麼 為什麼
1 先確認你解決的是什麼問題 這決定後面四種能不能成立
2 先做自有產品或服務(哪怕很小) 門檻最低、最快驗證有沒有人要付錢
3 累積到受眾可辨識,再談業配 這時候你講得出自己的讀者是誰
4 平台分潤順其自然 門檻高、而且明年要調高,不值得當起點
5 聯盟導購只當補充 別讓它反過來決定你的選題
6 稅務在有第一筆收入時就去問 不要等到金額大了才處理

💡 小提醒

第 2 步最反直覺,但它是整個順序的關鍵。

多數人的順序是倒過來的:先衝量、等平台分潤、再等業配上門、最後才想要不要做自己的東西。那個順序的問題是,前面兩步都要很久,而且很久之後你才知道「有沒有人願意為你付錢」這件事的答案。

先賣一次小東西,你在第一個月就知道答案了。

最後講一個我自己的看法。

這五種結構裡,前面四種都有一個共同的弱點:它們的定價權不在你手上。平台決定分潤比例、品牌決定業配預算、通路決定抽成趴數——你能做的只有「做大量」,因為單價不是你說了算。

只有「自有產品或服務」這一種,定價權是你的。 同樣是一千個真正信任你的人,你賣三千的東西跟賣三萬的東西,收入差十倍,而讀者人數一個都沒有變。

所以我一直覺得,「要多少粉絲才能賺錢」這個問題問錯了。該問的是「我打算賣什麼、那個東西值多少錢」——把這題答出來,需要多少人自然就算得出來了;答不出來的話,衝到十萬粉也還是在等平台發錢。

至於一個人或一個品牌該把重心放在哪一種結構、內容該怎麼配合、要不要同時經營多個平台,那是看題材與現有資源的判斷——這一層要看過實際的受眾與轉換資料才決定得準,不是照著別人的路線抄。

六個編號步驟沿著一條蜿蜒路徑排列,第二步先做一個很小的自有產品被畫得最大並加上星號
從零開始的建議順序,第二步最反直覺。

常見問題

看你走哪一種收入結構,差很多。 平台分潤有明確門檻(YouTube 現行是 1,000 訂閱+4,000 小時,或 1,000 訂閱+90 天 1,000 萬次 Shorts 觀看);但自有產品或服務幾乎沒有粉絲門檻——賣一堂三千元的課,三十個人就是九萬。⚠️ 卡在「等我有十萬訂閱再說」的人,多半是把五種結構當成同一種。

是真的,2027 年 2 月 1 日生效。 YouTube 在 2026 年 8 月 10 日公告,入門門檻調整為:長影音路徑近 365 天 8,000 有效觀看時數、Shorts 路徑近 90 天 2,000 萬次有效觀看——兩條路徑都變成兩倍。⚠️ 好消息是不影響既有的 YPP 成員,粉絲抖內與購物功能的門檻也不變。

綜合所得稅一定要面對,營業稅看規模。 財政部 2025 年 12 月 23 日發布的作業規範把平台廣告分潤、付費訂閱分潤、直播收益分成、觀眾打賞等歸為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2 類「執行業務所得(表演人)」,可以依費用率減除費用。⚠️ 這只是規範整理,不構成稅務建議,實際請洽會計師或國稅局。

四種情況任一成立就要。 依財政部 2025 年 9 月 10 日發布的營業稅作業規範:在我國有實體固定營業場所、具備營業牌號、僱用人員協助處理銷售事宜,或透過網路銷售當月銷售額達營業稅起徵點。⚠️ 起徵點是銷售貨物月銷售額 10 萬元、銷售勞務 5 萬元——創作者的收入多半屬勞務,那個門檻比很多人想的低。

已經結束了。 那份營業稅作業規範的輔導期是自 2025 年 9 月 10 日起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止,期間內主動補報補繳可免罰。⚠️ 今天已經過了那個期限,現在才要處理的人不再適用那個安排——還沒確認自己狀況的,建議儘快找專業的人看一次。

不一定,而且各方案不一樣。 各平台的變現方案是按國家開放的,有些在某些地區還是受邀制,Meta 也在把舊方案整併成新的方案。⚠️ 本文刻意不列國家清單——那種清單更新頻繁,抄下來就開始過期。正確做法是去你要用的那個平台官方的「適用國家」說明頁看當期版本,尤其當你的規劃假設了某個分潤方案會開的時候。

不建議,當補充比較好。 它有兩個結構性問題:讀者買了之後跟你就沒關係了(你在幫別人養受眾),以及它會反過來影響你的選題——收入來自抽成的時候,你會不自覺地寫「好抽成」的題目。⚠️ 第二點是慢性的,通常一年後回頭看才發現內容方向已經被帶走。

自有產品或服務。 理由是它門檻最低、最快驗證「有沒有人願意為你付錢」。⚠️ 多數人的順序是倒過來的——先衝量、等分潤、等業配,最後才想自己的東西;那個順序的問題是前面兩步都要很久,而且很久之後你才拿得到答案。先賣一次小東西,第一個月就知道了。

參考資料

ℹ️ 關於本文

⚠️ 本文整理的是公開的稅務規範與平台政策內容,不構成稅務建議、法律意見或投資建議。 稅務規範以查閱當日(2026 年 9 月 13 日)的公開版本為準;費用率逐年公告、起徵點與規範內容都可能調整,實際申報請以當年度公告與主管機關說明為準,並建議洽詢會計師或所在地國稅局。平台門檻同樣會變動,文中的 2027 年新門檻是 YouTube 官方已公告、尚未生效的內容,實際請以生效當時的官方說明為準。本文不提供任何收入行情數字——那類數字因題材、地區與時間差異極大,也沒有可引用的官方來源。

陳俊鳴

陳俊鳴

網路流量操盤手.企業行銷顧問

操盤SEO與網路行銷實戰逾15年,2014年創辦晨星事業有限公司(晨星行銷),從SEO網站架設、關鍵字策略到銷售漏斗與變現模式一手包辦。現為智信科技、瞻新資訊等多家企業的常年行銷顧問,也獲頒過亞洲十大卓越名師金像獎,把每一次流量成長都當成自己的事業在打。曾是馬來西亞象棋、圍棋國手,拿過亞洲盃第二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