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晨星行銷 陳俊鳴執行長(網路流量操盤手・企業行銷顧問)
很多老闆第一次被要求交出「品牌故事」,是在網站改版、做包裝或準備提案的時候。設計師說「給我一段品牌故事」,結果交出去的常常是這樣:「本公司成立於某年,秉持誠信專業的精神,歷經多年耕耘,如今已成為業界……」
這段話沒有錯,但它不是故事,是公司沿革。讀的人看完記不住任何一句,業務也沒辦法拿去跟客人講。
先講答案:品牌故事是一段有因果的真實經過:當初看到什麼問題(起點),為了它做了什麼取捨(轉折),所以客人今天拿到什麼(承諾)。寫成之後,它不是只放在官網某一頁的文章,而是一份可以剪成不同長度、用在包裝、提案、社群和業務口頭介紹的素材。
這篇整理品牌故事怎麼寫、素材從哪裡挖、放在哪裡用哪一版、哪些寫法會壞事(包括會被罰的那一種),以及寫完怎麼驗收。
品牌故事是什麼:一段有因果的經過,不是公司沿革
品牌故事,是用一段真實發生過的經過,說明這個品牌為什麼存在、為什麼用現在這種方式做事。
關鍵在「經過」。黃光玉(發表時為世新大學公共關係暨廣告學系副教授)在〈說故事打造品牌:一個分析的架構〉這篇論文裡,引用學者 Escalas 的看法:敘事結構最重要的兩個元素,一個是時序,一個是因果。事情照時間發生,而且前一件事導致了後一件事。
公司沿革只有前面那一半。「2016 年成立、2019 年搬到現址、2022 年增設英文科」——時間有了,因果沒有。讀的人不知道為什麼成立、為什麼搬、為什麼加科目,讀完什麼也沒留下。
判斷一段文字是故事還是沿革,有個簡單的方法:每兩句之間,能不能接上「所以」或「因為這樣」。接得上,是故事;接不上,是年表。

同一篇論文也整理了另一個常被引用的看法:故事「開始、中場、結局」三段的本質,是「導入情境、錯綜複雜、解決難題」。翻成白話就是:一開始是什麼狀況、中間卡在哪裡、最後怎麼解。後面要講的起點、轉折、承諾,就是把這三段換成品牌的語言。
品牌故事、品牌介紹、品牌理念差在哪
這三個詞常被混著用,交代給設計師或文案時最容易出包:你要的是故事,拿回來的卻是一份履歷。
| 品牌故事 | 品牌介紹(關於我們) | 品牌理念 | |
|---|---|---|---|
| 回答什麼問題 | 為什麼會用這種方式做事 | 你是誰、可不可信 | 選擇做什麼、不做什麼 |
| 長什麼樣子 | 一段有因果的經過 | 一組可以查證的事實 | 一句有取捨的話 |
| 讀者拿它做什麼 | 記住你、轉述你 | 查證你 | 判斷跟你合不合 |
| 寫壞的樣子 | 年表、抒情文 | 履歷、形容詞堆疊 | 反過來講也成立的空話 |
三者是同一件事的三個切面,最好的狀況是互相對得上。理念說「每班最多八人」,故事說明這條規矩是怎麼來的,介紹頁列出成立年份、師資資格這些可以查的事實。

關於我們頁面怎麼排、品牌故事在那一頁要放多長,〈品牌介紹怎麼寫〉那篇已經處理過,結論是那一頁放三到五句的起源型故事就夠;一句理念怎麼驗收,見〈品牌理念怎麼寫〉。這篇處理的是另一件事:那三到五句是從哪裡剪出來的,以及同一個故事在官網以外的地方怎麼用。
品牌故事為什麼有用:研究看到的三個條件
簡單說:讀者一旦被故事帶進去,比較容易接受故事裡的觀點,也比較不會去挑毛病。這句話不是口號,背後有幾份研究可以看。
這個領域最常被引用的研究之一,是 Melanie Green 與 Timothy Brock(發表時任職於美國俄亥俄州立大學)2000 年在《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發表的〈The role of transportation in the persuasiveness of public narratives〉。他們做了四個實驗,發現讀者越投入一個故事,越相信故事裡傳達的觀點、對主角的評價越好,也越不容易發現故事裡不合理的地方;而且事先告訴讀者「這是真實事件」或「這是虛構的」,對投入程度的影響不大。
後來 van Laer 等四位學者 2014 年在《Journal of Consumer Research》發表的〈The Extended Transportation-Imagery Model〉,把這個題目做成統合分析,整理了 76 篇研究、132 個效果量。結果顯示,這種「敘事投入」會讓人的情感反應、信念、態度和行動意圖都往正向走,同時減少挑毛病的批判性想法。
對寫品牌故事的人最有用的,是研究裡三個由說故事的人控制的條件:讀者認得出的人物、想像得出來的情節、讀起來像真的。三個都會提高投入程度。翻成寫作要求:
- 認得出的人物:故事裡要有一個具體的人,老闆、師傅、第一個客人都可以,不是「本公司」。
- 想像得出的情節:要有畫面。「看到學生跟不上」不如「看到坐在最後一排的學生,從第二週開始就不抄筆記了」。
- 像真的:細節經得起推敲,年份、地點、數字都對得上。

故事會改變人對價值的感受,還有一個常被提起的公開實驗。美國作家 Rob Walker 和 Joshua Glenn 發起的 Significant Objects 計畫,從二手店買來平均每件 1.25 美元的小東西,請兩百多位作家替每件東西寫一篇短篇故事當商品說明,放上 eBay 拍賣,總共賣了將近 8,000 美元。這不是嚴謹的學術研究,而且那些故事都明講是虛構的小說;它說明的是故事會讓人覺得一件東西「有意義」,不是說品牌可以編故事。
把這幾份研究放在一起看,會得到一個很實際的推論:正因為故事會讓人少挑毛病,品牌故事的真實性只能由寫的人自己把關,不能指望讀者去抓。後面講法律風險時會再回到這一點。

統合分析的作者還提出一個值得注意的命題:讀者一旦察覺故事背後有明顯的推銷動機,投入感可能被打斷。這是作者提出、還待更多研究驗證的看法,但方向很符合常識:故事裡塞滿賣點,它就變回一則廣告。
品牌故事怎麼寫:起點、轉折、承諾三段骨架
把上面的原則收成一個骨架,就是三段:起點、轉折、承諾。它對應的正是「導入情境、錯綜複雜、解決難題」,只是最後一段換成品牌的語言——黃光玉的論文整理了 Duncan 與 Denning 的觀點:品牌的本質是承諾,大品牌的品牌故事核心也是承諾。

起點:當時看到的那個問題
起點不是「創辦人從小就喜歡……」,是一個具體的問題,而且最好是客人現在也有的問題。寫的時候用一個場景:誰、在哪裡、看到什麼。
起點要寫的是一個問題,不是一份熱情。熱情每一家都有,問題才是你的。
轉折:為了解決它做了什麼取捨、付了什麼代價
轉折是整個故事最重要的一段,也是最常被省略的一段。少了它,故事就只剩「發現問題,所以開店,然後很成功」,讀者聽不到任何讓他相信的東西。
轉折要看得到代價:放棄了什麼、少賺了什麼、多花了什麼。代價就是可信度的來源,沒有人會為一件不在乎的事付錢。

鼎泰豐官網的〈緣起〉是很好的公開例子。1958 年創辦人開的是「鼎泰豐油行」,店名取自他工作過的「恆泰豐」油行與批油的「鼎美油行」;到了 1972 年左右,罐裝沙拉油問世,油行生意受到衝擊,夫妻倆接受「復興園」唐老闆的建議,把店面改成一半賣油、一半賣小籠包,最後結束油行,正式經營小籠包與麵點。危機、選擇、結果,三樣都在。
國外的例子是戶外品牌 Patagonia。官方的〈公司歷史〉寫到,創辦人 Yvon Chouinard 1957 年自學打鐵,做攀岩用的岩釘;到 1970 年已是美國最大的攀岩硬體供應商,卻發現岩釘反覆敲進拔出正在破壞岩壁。他們在岩釘還是主力生意的時候決定退出,改推可以用手塞進岩縫的鋁製岩楔,官方自己形容那是很大的商業風險。這段轉折,後來成了這個品牌談環境議題的起點。

承諾:所以客人今天拿到什麼
承諾是故事接回現實的地方:前面那段經過,變成客人今天實際拿得到、看得到的一件事。它不是「會更努力」,是一個做法、一個規格、一份文件。
承諾一定要能在營運上被看見,否則故事講得越好,客人發現對不上時越失望。鼎泰豐首頁寫的「食材要天然、擀麵要手工、內餡要實在」,就是把那段經過收成客人吃得到的三件事。

改寫示範:從公司沿革到品牌故事
以下是虛構的示範,不是真實的補習班。
改前(沿革):「本補習班成立於 2016 年,2019 年遷至現址,2022 年增設英文科。師資陣容堅強,教學認真負責,深獲家長肯定。」
改後(三段):
- 起點:林老師在大型補習班教了八年國中數學,一班四十幾個學生。她注意到坐在最後兩排的孩子,通常從第二週就不抄筆記了,下課也沒有人來問問題。
- 轉折:2016 年自己開班時,她把每班人數上限訂在八人,程度差太多的學生寧可分開排課。同樣大小的教室,學費收入只剩原本規劃的一半左右,前兩年幾乎沒有賺錢。
- 承諾:所以這裡每一堂課結束,家長都會收到一張紀錄:孩子這週卡在哪一題、下週先補哪一段。
同一間補習班,改前那段可以貼到任何一家補習班的網站上;改後那段只屬於它。

品牌故事的素材從哪裡挖:六個問老闆的問題
品牌故事很少是坐在電腦前「想」出來的,多半是被「問」出來的。老闆通常不覺得自己有故事,因為那些經過對他來說只是日常。老闆覺得理所當然的做法,常常就是客人覺得最特別的地方。下面六個問題,可以一題一題問,把答案錄音下來:
- 開這間公司之前,你在做什麼?那份工作裡,最看不下去的是哪一件事?(起點)
- 第一個客人是誰?他為什麼找你,不找別人?(起點、承諾)
- 公司名字是怎麼來的?(常常藏著一段經過,鼎泰豐就是)
- 有沒有哪一次,為了堅持某個做法,少賺了一筆錢或多花了一筆錢?(轉折)
- 有沒有做錯過什麼,後來怎麼補救?(轉折,而且是最有說服力的一種)
- 客人寫來的感謝訊息或評論裡,最常出現哪幾個字?(承諾:客人的話比自己的話可信)
最好的素材通常藏在第 4、5 題。老闆講到這兩題時常常會停一下,說「其實那時候很辛苦」——那就是轉折。

只問老闆還不夠。資深員工記得的往往是另一個版本:哪一次為了趕件全公司留到半夜、哪個規矩是被哪個客訴逼出來的。老客人則記得他當初為什麼選你。同一件事從三個人口中聽到,細節對得上的部分,才是可以放心寫進故事的部分。

💡 小提醒
錄音比筆記好。老闆口頭講的版本通常比他自己寫的生動,因為講話時會自然帶出場景和細節,一動筆反而改成「秉持……」的公文腔。
同一個品牌故事寫成三種長度:一句話、三十秒、完整版
品牌故事寫一次就好,但要剪成三種長度。理由很實際:包裝背面放不下五百字,業務在展場也不會有三分鐘讓你講完。
| 版本 | 建議長度 | 保留什麼 | 用在哪裡 |
|---|---|---|---|
| 一句話版 | 約 20~40 字 | 承諾,加一個起點的線索 | 包裝、名片、社群自介、搜尋結果的描述 |
| 三十秒版 | 約 100~150 字,三到五句 | 起點、轉折、承諾各一句 | 關於我們頁、提案簡報、業務口頭介紹 |
| 完整版 | 約 500~1,000 字 | 場景、細節、代價、證據 | 品牌故事專頁、媒體採訪、招募與內部訓練 |
順序是先寫完整版,再往下剪,不要反過來。從完整版剪出來的短版本,每一句背後都有細節撐著;直接寫的短版本,通常只剩口號。

鼎泰豐就是兩種長度並存的例子:首頁是一句話版(1958 年創立、從巷口小吃店發展成全球餐飲品牌、始終不忘「食材要天然、擀麵要手工、內餡要實在」的堅持),關於頁是完整版的緣起。
示範:同一個品牌故事剪成三種長度
延續前面虛構的補習班:
- 完整版:就是上一節改寫示範的三段,再補上場景與證據——那間大型補習班的教室長什麼樣、林老師第一次把後排學生叫到前面時發現了什麼、開班第一年為什麼差點撐不下去、那張課後紀錄的格式。寫到五百字以上,放在品牌故事專頁。
- 三十秒版:「林老師在大型補習班教了八年,發現後排的孩子第二週就不抄筆記了。所以她自己開班時,每班最多八人,寧可前兩年不賺錢。現在每堂課結束,家長都會收到一張紀錄:孩子這週卡在哪一題、下週先補哪一段。」
- 一句話版:「每班最多八人,每堂課後告訴你孩子卡在哪一題。」
三個版本的人物、數字、做法一字不差,差別只在保留多少細節。一句話版只剩承諾,但讀過完整版的人一看就知道它從哪裡來。

算一筆帳:如果官網、包裝、提案、社群、業務簡報五個地方各寫一份,就是五次從零開始想;先寫完整版再剪,後面四次大多只是剪裁和調語氣,通常能省下大半時間,而且五個地方講的會是同一件事。五個地方講同一件事,比五份各自漂亮的文案更值錢。

品牌故事放在哪裡:官網、包裝、提案、社群、業務口頭各用哪一版
| 位置 | 用哪一版 | 要注意的事 |
|---|---|---|
| 官網關於我們頁 | 三十秒版 | 放在「你做什麼、給誰」之後,不要當第一句 |
| 品牌故事專頁 | 完整版 | 配真實照片與年份,細節要查得到 |
| 產品包裝 | 一句話版 | 食品、化粧品包裝上的字屬於標示,要守各自的法規 |
| 提案簡報 | 三十秒版 | 接在客戶的問題之後,不要第二頁就放沿革 |
| 社群 | 完整版拆成小段 | 一次講一個場景,不要每篇重貼同一段 |
| 業務口頭 | 三十秒版 | 每個業務講的是同一個版本 |
| 招募與內部訓練 | 完整版 | 員工講得出來,客人才聽得到 |
提案簡報最常見的錯誤,是第二頁就放公司沿革。客戶這時候在乎的是他自己的問題。把三十秒版放在「你現在遇到什麼問題」之後,讓起點剛好接上他的問題,故事就從自我介紹變成「這家公司懂我」的證據。

社群適合把完整版拆開:第一篇講起點那個場景,第二篇講轉折那一年,第三篇講一個客人的回饋。社群要的是同一個故事的不同片段,不是同一段文字貼十次。

最常被忽略的是員工。黃光玉的論文也提醒,說故事的對象不只消費者,還包括員工、上游供應商、下游經銷與零售商、合作夥伴。員工講不出來的品牌故事,客人幾乎不可能聽到。

⚠️ 注意
食品、化粧品包裝上印的故事,屬於「標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28 條規定,食品的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的情形,也不得宣稱醫療效能;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 10 條對化粧品有類似規定。「外婆靠這罐醬把身體養好」這種句子,放在故事裡看起來很溫馨,印在食品包裝上就可能踩線。
品牌故事常見的五種寫壞樣子

第一種:只有年表,沒有轉折。 這是最常見的一種,前面講過了。補救方法是回去問那六個問題,特別是第 4、5 題。
第二種:主角從頭到尾是公司。 客人在故事裡沒有位置,讀起來像在看別人的自傳。美國行銷顧問 Donald Miller 在《Building a StoryBrand》裡主張,品牌該扮演的是幫客人解決問題的嚮導,客人才是主角。起點最好就是客人現在也有的那個問題,這樣客人一讀就站進故事裡。創辦人自傳、抒情文這兩種寫法為什麼沒人看完,〈品牌介紹怎麼寫〉那篇已經拆解過。

第三種:故事裡塞滿賣點。 講到一半開始列「本店有十年經驗、二十位專業師傅、三大保證」,讀者立刻從聽故事切換成看廣告。賣點不是不能講,是放在故事後面講。
第四種:每個地方講的版本不一樣。 官網寫 2016 年成立,業務口頭說「做了二十年」,包裝又寫「三代相傳」。每一種說法單獨看都有它的理由,放在一起就變成「到底哪一個是真的」。同一個故事的三種長度,年份、人物、數字必須一字不差。
第五種:承諾在營運上看不到。 故事說「每堂課都給家長一張紀錄」,實際上只有偶爾才給。這不只是讓客人失望,寫進廣告的承諾,在法律上也算數,下一節會講。
編造品牌故事的法律風險:公平交易法第21條與普蘿案
品牌故事最大的風險不是寫得不感人,是寫了不是真的。前面提過,讀者投入故事時比較不會挑毛病;但主管機關會挑。
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規定,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廣告上,對「與商品相關而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事項」做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的表示;條文列舉的事項包括製造方法、製造者、製造地,還有「其他具有招徠效果之相關事項」,而且服務業也準用。創立年份、代工經歷、家傳手藝,都落在這個範圍裡。
實際案例:公平交易委員會 2025 年 5 月 28 日的處分新聞稿,一家床墊業者在網站上宣稱「深具多年豐富的高階床墊製作與研發經驗」「從八十年代起為國內和國外許多廠商代工」,但公司 2024 年 8 月才設立登記,床墊其實是委託其他業者生產,被認定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第 1 項,罰新臺幣 5 萬元。公平會在新聞稿裡提醒,事業營運的資歷和存續時間,往往會影響消費者對商品或服務品質的評價,甚至是決定要不要交易的重要因素。

品牌故事裡最容易出事的,正是年份、經歷、產地這些看起來只是背景介紹的細節。
另一條要一起看的是消費者保護法第 22 條:企業經營者應確保廣告內容真實,對消費者所負的義務不得低於廣告內容。故事裡寫了「每一批都手工完成」「每堂課都有紀錄」,等於對外做了承諾。
那「美化」可以到什麼程度?一個實用的分界:細節可以挑,事實不能改。你可以只講轉折那一年,不講中間幾年平淡的日子;但不能把去年才成立寫成「三十年老店」。也要小心把創辦人過去在別家公司的經歷,寫成「本公司多年經驗」——普蘿案裡,公平會拿來比對的就是公司的設立登記日期。

國外也在處理同樣的問題。美國消費者權益組織 Truth in Advertising 2026 年 4 月發表的調查〈A Brand Story〉整理了幾個被質疑的起源故事:一家賣獵靴的品牌說自己「誕生」於威斯康辛州的一趟獵鹿之旅,調查卻找不到它跟該州有任何關聯,公司也承認靴子是在中國製造;一家康普茶品牌,瓶身曾印著創辦人母親從乳癌康復的故事,在消費者集體訴訟期間據報被移除。根據美聯社 2026 年 1 月的報導,購物季期間網路上也出現不少廣告,用「家族小店」「老闆要退休、這是最後一批」這類感人故事吸引購買,網站的網域卻是購物季前才註冊的。
這些都是美國的情況,不代表台灣的普遍程度,也不代表台灣會怎麼判。但方向值得先知道:當消費者被一再提醒「感人故事可能是假的」,一個查得到、對得上的細節,會比十句動人的形容更有說服力。
⚠️ 注意
寫進故事的每一個年份、數字、地點,都留一份證據:公司登記資料、當年的照片、合約、發票都可以。被問起時拿得出來,故事才站得住。
品牌故事寫完的四個驗收:轉述、查證、兌現、剪裁
| 驗收 | 怎麼做 | 沒過代表什麼 |
|---|---|---|
| 轉述 | 講給一位同事或朋友聽,隔天請他講回來 | 他只記得形容詞,代表沒有場景、沒有轉折 |
| 查證 | 把每個年份、數字、地點、人名標出來,逐一找證據 | 找不到證據的那一句,刪掉或改寫 |
| 兌現 | 承諾那一句,客人在哪裡看得到 | 看不到的話,把那句拿掉或改成做得到的版本 |
| 剪裁 | 從完整版剪出三十秒版與一句話版 | 剪不出來,代表完整版沒有主軸 |
轉述測試最能看出問題。一個好的品牌故事,聽過的人隔天還講得出那個場景。講得出「那個老師發現後排的學生不抄筆記」,代表起點立住了;只講得出「好像很用心」,代表故事還停在形容詞。

查證測試順便就是法律保護。查證時找不到證據的句子,就是將來最可能被質疑的句子。

品牌故事的素材只在老闆身上——當初看到的問題、付過的代價、到現在還在堅持的做法,這些別人替你編不出來,也不該編。比較花工夫的是後半段:把它剪成不同長度,接進網站、提案和包裝的動線,讓每個地方講的都是同一件事。前半段老闆自己最清楚;後半段那種要靠大量實作才抓得準的整理與擺放,可以交給我們這些以此為專業的人。
常見問題
參考資料
- 《說故事打造品牌:一個分析的架構》 — 黃光玉,《廣告學研究》第二十六集,頁 1-26(民國 95 年 7 月;國立政治大學機構典藏)
- 《The role of transportation in the persuasiveness of public narratives》 — Melanie C. Green、Timothy C. Brock,《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79(5): 701-721(2000;英文,美國,同儕審查期刊論文)
- 《The Extended Transportation-Imagery Model: A Meta-Analysis of the Antecedents and Consequences of Consumers’ Narrative Transportation》 — Tom van Laer、Ko de Ruyter、Luca M. Visconti、Martin Wetzels,《Journal of Consumer Research》40(5): 797-817(2014;英文,國際,同儕審查統合分析;City, University of London 開放取用版)
- 《Significant Objects》 — Rob Walker(專案說明;英文,美國,非學術研究的公開實驗紀錄)
- 《緣起|關於鼎泰豐》 — 鼎泰豐官網(品牌官方自述,查閱日 2026-11-02)
- 《Our Company History》 — Patagonia 官網(品牌官方自述;英文,美國;查閱日 2026-11-02)
- 《公司製作商品的經驗歷史要有所本,隨便宣稱會構成廣告不實而遭罰!!》 — 公平交易委員會新聞稿(2025-05-28)
- 《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查閱日 2026-11-02)
- 《消費者保護法第 22 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查閱日 2026-11-02)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28 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查閱日 2026-11-02)
- 《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 10 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查閱日 2026-11-02)
- 《A Brand Story》 — Truth in Advertising(TINA.org)(2026-04-06;英文,美國,消費者權益組織調查)
- 《Beware of online ads with elaborate backstories. They may not be from a real small business》 — 美聯社 Mae Anderson,The Star 轉載(2026-01-15;英文,美國,新聞報導)
- 《Building a StoryBrand: Clarify Your Message So Customers Will Listen》— Donald Miller,HarperCollins Leadership,2017(英文,美國,行銷顧問著作,作為觀點參考)
ℹ️ 關於本文
本文引用的法條、公平交易委員會新聞稿與品牌官方頁面,以查閱當日(2026 年 11 月 2 日)版本為準,法規與官方內容可能修訂,實際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與主管機關的最新公告為準;法規段落為一般性說明,不構成法律意見,個案請洽律師或主管機關。敘事研究、Significant Objects 實驗與 Truth in Advertising、美聯社提到的案例均為國外資料,引用的是研究方向與國外現況,不代表台灣的實際情形。文中的補習班改寫與三種長度示範為虛構,不是任何實際公司的內容;對寫法、長度與擺放位置的判斷屬一般性經驗說明,實際情形因產業與品牌而異,不構成任何成效保證。
陳俊鳴
網路流量操盤手.企業行銷顧問
操盤SEO與網路行銷實戰逾15年,2013年創辦晨星事業有限公司(晨星行銷),從SEO網站架設、關鍵字策略到銷售漏斗與變現模式一手包辦。現為智信科技、瞻新資訊等多家企業的常年行銷顧問,也獲頒過亞洲十大卓越名師金像獎,把每一次流量成長都當成自己的事業在打。曾是馬來西亞象棋、圍棋國手,拿過亞洲盃第二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