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晨星行銷 陳俊鳴執行長(網路流量操盤手・企業行銷顧問)
「自媒體收入」被講得像一件事。但它其實是五件事。
而且這五件事對規模的要求差非常多:有的要你先累積到一定門檻才開得了,有的一百個人就能開始。
| 收入結構 | 需要的規模 | 誰付你錢 |
|---|---|---|
| 平台分潤 | 高(有明確門檻) | 平台 |
| 業配與品牌合作 | 中(要有可辨識的受眾) | 品牌 |
| 自有產品或服務 | 低(幾十個人就能開始) | 你的讀者 |
| 聯盟行銷導購 | 中低 | 通路 |
| 訂閱與贊助 | 低,但要黏著度高 | 你的鐵粉 |
看第三列。 很多人卡在「等我有十萬訂閱再說」——但那張表上唯一需要十萬訂閱的,只有第一種。
這篇把五種拆開,各自講清楚要多少規模、錢從哪來、有什麼坑,最後處理台灣最現實的一件事:稅。
先分清楚:收入來源不等於收入結構
第一個要拆開的誤會,是把「收入來源」當成「收入結構」。

- 收入來源:錢從哪個平台進來。YouTube、Instagram、蝦皮。
- 收入結構:你賣的到底是什麼。是注意力、是信任,還是產品本身。(自媒體跟 KOL、網紅這幾個詞的差別,自媒體跟KOL、網紅差在哪那篇先分清楚了。)
這個分法為什麼重要: 平台會變、演算法會變、分潤條件會變——但「你賣的是什麼」這件事變得慢得多。
| 平台導向的想法 | 結構導向的想法 | |
|---|---|---|
| 問題 | 「要不要做 Threads?」 | 「我賣的是什麼,那裡的人會買嗎?」 |
| 平台改規則時 | 整個收入斷掉 | 換一個地方繼續 |
| 累積的東西 | 帳號 | 受眾與信任 |
💡 小提醒
用一個具體的例子:一個以「平台分潤」為唯一結構的頻道,平台改一次分潤規則就可能少掉一半收入;一個以「自有課程」為結構的創作者,平台改規則影響的只是獲客管道,不是收入本身。
這不是說平台分潤不好,是說只有一種結構的人最脆弱。

第一種:平台分潤——門檻最高,而且明年還要提高
平台分潤這一類,包含廣告分潤、付費訂閱分潤、直播收益分成、觀眾打賞。
以 YouTube 為例,現行的入門門檻是(擇一):
| 路徑 | 條件 |
|---|---|
| 長影音 | 1,000 訂閱 + 近 12 個月 4,000 小時有效公開觀看時數 |
| Shorts | 1,000 訂閱 + 近 90 天 1,000 萬次有效 Shorts 觀看 |
⚠️ 注意一個細節:Shorts 動態消息裡的觀看時數不計入那 4,000 小時。很多人以為短影音衝量可以幫忙達標,實際上那是兩條分開的路徑。

⚠️ 注意
⚠️ 更重要的是:這個門檻明年要調高。
YouTube 在 2026 年 8 月 10 日公告,自 2027 年 2 月 1 日起調整入門門檻:
| 路徑 | 現行 | 2027 年 2 月起 | |—|—|—| | 長影音 | 4,000 小時(近 12 個月) | 8,000 小時(近 365 天) | | Shorts | 1,000 萬次(近 90 天) | 2,000 萬次(近 90 天) |
兩條路徑的門檻都變成兩倍。
⚠️ 但有兩件事要講清楚:①不影響既有的 YPP 成員;②粉絲抖內與購物功能的門檻不變。
所以如果你已經接近現行門檻,2027 年 2 月之前進去,跟之後才進去,難度差一倍。
同一份公告裡還有另外兩件事,方向跟「調高門檻」剛好相反:
| 項目 | 內容 |
|---|---|
| Premium Lite 擴大 | 擴及所有有 YouTube Premium 的國家;分潤比例為訂閱淨收入的 Premium 30%、Premium Lite 60%,其中長影音分 55%、Shorts 分 45% |
| 新的獎勵方案 | YouTube 購物的獎金、品牌合作的獎勵、趨勢成長的收益加成 |
| Shorts 分潤另設門檻 | 近 90 天 1,000 萬次有效觀看;未達標仍留在 YPP,但失去 Shorts 分潤 |
💡 小提醒
把這三件事跟前面的門檻調高放在一起看,方向其實很清楚:進門變難,但進門之後的收入來源變多。
⚠️ 對還沒進場的人,這代表現在這半年是相對便宜的入場時機;對已經在裡面的人,這代表光靠廣告分潤的比重會被稀釋,其他獎勵方案值得去了解。
(YouTube 自己在那份公告裡說,預期 2027 年付給創作者的金額會比 2026 年更多。那是它的說法,不是保證。)
平台分潤的前提:變現方案在台灣開放了嗎
講平台分潤的時候,有一個前提常常被跳過:各平台的變現方案是「按國家開放」的。
同一個功能,在美國早就有了,在台灣可能還沒開;有些方案在某些地區是「受邀制」而不是「達標即可申請」。Meta 自己就在官方說明裡列了各方案的「適用國家與語言」清單,而且那份清單一直在增補。

| 你以為的門檻 | 實際上還要看 |
|---|---|
| 粉絲數、觀看數 | 你所在的國家有沒有開這個方案 |
| 達標就能申請 | 有些方案是受邀制 |
| 開了就一直有 | 方案會被新的方案取代(Meta 就在整併中) |
⚠️ 注意
⚠️ 這一段我刻意不列「台灣有哪些開了」的清單——各平台的適用國家清單更新頻繁,抄下來的那一刻就開始過期,而且不同方案的開放狀態不一樣。
正確的做法是:去你要用的那個平台的官方「適用國家」說明頁,看當期版本。 不要相信任何整理文(包含這一篇)裡的國家清單。
⚠️ 這件事對規劃的影響很實際:如果你的商業模式假設某個分潤方案會開,那個假設要先去確認,不要等到累積了兩年才發現那個功能在這裡不能用。
第二種:業配與品牌合作——門檻是「可辨識的受眾」
業配真正的門檻不是粉絲數,是「品牌認不認得出你的受眾是誰」。
這是為什麼: 一個五萬粉但受眾模糊的帳號,跟一個三千粉但全部是特定專業族群的帳號,後者的單價常常比較高。品牌買的是精準,不是總量。
| 帳號類型 | 品牌的判斷 |
|---|---|
| 粉絲多、受眾模糊 | 不知道投給誰,只能當曝光買 |
| 粉絲少、受眾明確 | 知道會打到誰,可以當轉換買 |
| 粉絲少、受眾也模糊 | 沒有理由合作 |
實務上的起點通常是:你能講清楚「我的讀者是誰、他們為什麼看我」,而且講得出證據。(品牌那一邊怎麼估價、怎麼挑人,KOL合作費用怎麼抓那篇是從買方角度寫的。)

⚠️ 業配有一條法規線——揭露義務不是選配,完整規則在口碑行銷不是找人寫好評那篇的法規紅線一節。
第三種:自有產品或服務——門檻最低,卻最少人做
這是五種裡門檻最低的一種——也是最多人跳過的一種。
為什麼門檻低: 賣一堂三千元的課,三十個人就是九萬。同樣的收入要靠平台分潤達成,需要的觀看量是幾個數量級的差距。

常見的形式:
- 線上課程、工作坊
- 一對一諮詢、顧問服務
- 電子書、模板、素材包
- 實體商品
💡 小提醒
這一種的真正門檻不是人數,是「你有沒有一個真的解決得了的問題」。
⚠️ 如果你的內容是純娛樂、純資訊整理,這條路會比較難走——因為讀者從你這裡得到的東西,沒有一個明確的「進階版」可以賣。
反過來,如果你的內容本來就在解決某一類問題(教學、專業解讀、實作記錄),這條路通常是五種裡最快看到錢的。
第四種:聯盟行銷與導購分潤——別讓它變成主結構
聯盟行銷的運作很單純:你推薦別人的產品,成交後抽成。
它的優點很明顯: 不用自己做產品、不用囤貨、隨時可以開始。
但它有兩個結構性的問題:
- 你在幫別人養受眾。 讀者買了之後,跟你就沒關係了,後續的回購、升級都跟你無關。
- 它會反過來影響你的選題。 當你的收入來自抽成,你會不自覺地寫「好抽成」的題目,而不是「讀者真的需要」的題目。
第二點是慢性的,而且很難自己察覺。 通常是一年之後回頭看,才發現整個內容方向已經被抽成結構帶走了。
比較健康的用法:把它當補充,不當主力。

⚠️ 聯盟連結同樣要揭露——它就是薦證廣告的一種。
第五種:訂閱與贊助——門檻低,但要的是黏著度
訂閱與贊助(會員制、定期定額支持)的規模門檻很低。但它要的東西不一樣。
| 其他結構要的 | 訂閱要的 |
|---|---|
| 觸及 | 黏著 |
| 一次性的注意力 | 持續的關係 |
| 讓人看到 | 讓人覺得「值得每個月付錢」 |
一個判斷方法: 如果你停更兩個月,有多少人會主動來問你怎麼了?那個數字大概就是你的訂閱潛力。
這一種最適合的內容型態是:持續產出、有節奏、而且讀者會期待下一次的東西。 一次性的爆紅內容做不出訂閱。

五種自媒體收入結構比較:規模門檻與變現距離
把五種疊起來對照,會看到一條很清楚的關係。
| 結構 | 規模門檻 | 到錢的距離 | 你擁有什麼 |
|---|---|---|---|
| 平台分潤 | 最高 | 遠(要很多量) | 只有帳號 |
| 業配 | 中 | 中 | 帳號+關係 |
| 自有產品 | 最低 | 最近 | 客戶名單 |
| 聯盟導購 | 中低 | 中 | 什麼都沒留下 |
| 訂閱贊助 | 低 | 近 | 最穩的關係 |
看最後一欄。 這一欄才是長期的差別:平台分潤做了三年,你手上有一個帳號;自有產品做了三年,你手上有一份客戶名單。
帳號會因為一次演算法調整少掉一半,名單不會。

台灣的稅:財政部在 2025 年底定了兩套規範
這一節是台灣創作者最實際的問題,而規範其實是這兩年才明確下來的。
財政部發布了兩份作業規範,分別處理兩種稅:
| 規範 | 發布日 | 管什麼 |
|---|---|---|
| 《個人經常性於網路發表創作或分享資訊課徵營業稅作業規範》 | 2025 年 9 月 10 日 | 要不要辦稅籍登記、開發票 |
| 《個人於網路發表創作或分享資訊課徵綜合所得稅作業規範》 | 2025 年 12 月 23 日 | 收入算哪一類所得、怎麼報 |
綜合所得稅那一邊的重點:

- 平台廣告分潤、付費訂閱分潤、直播收益分成、觀眾打賞等,屬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2 類「執行業務所得(表演人)」。
- 費用可以依執行業務所得費用率減除——官方範例採用的是113 年度表演人費用率 45%。⚠️ 費用率是逐年公告的,實際申報請用當年度公告的數字。
- 跨境的部分:交易流程涉及跨境活動時,得採簡易方式以 50% 認定我國境內的利潤貢獻程度,或提供文件核實認定。
⚠️ 注意
⚠️ 「執行業務所得」這個歸類很重要,因為它跟「其他所得」的報法不一樣。
執行業務所得可以減除費用(依費用率或核實認列),這對創作者是有利的——但前提是你得知道自己該歸在這一類,而不是隨便報成其他所得。
⚠️ 這一段只是規範內容的整理,不構成稅務建議。實際怎麼報、能減多少,請洽會計師或所在地國稅局。
自媒體營業稅:什麼時候要辦稅籍登記
這是實務上很多人真的會踩到的一條。
依照那份營業稅作業規範,符合下列任一情況就要辦稅籍登記:
- 在我國設有實體固定營業場所
- 具備營業牌號
- 僱用人員協助處理銷售事宜
- 透過網路銷售,當月銷售額達營業稅起徵點
起徵點的金額是:

| 類型 | 月銷售額起徵點 |
|---|---|
| 銷售貨物 | 新臺幣 10 萬元 |
| 銷售勞務 | 新臺幣 5 萬元 |
⚠️ 注意
⚠️ 看清楚是「銷售勞務 5 萬元」。 創作者的平台分潤、業配收入多半屬於勞務——這個門檻比很多人想的低。
另外有一件事要講清楚:那份規範原本有一段輔導期,自 2025 年 9 月 10 日起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止,期間內主動補報補繳可以免罰。
那段輔導期已經在 2026 年 6 月 30 日結束了。 現在才要處理的人,不再適用那個免罰的安排——如果你還沒確認自己的狀況,這件事值得儘快找專業的人看一次。
自媒體收入從零開始的建議順序
如果你正要從零開始,我會建議這個順序。
| 順序 | 做什麼 | 為什麼 |
|---|---|---|
| 1 | 先確認你解決的是什麼問題 | 這決定後面四種能不能成立 |
| 2 | 先做自有產品或服務(哪怕很小) | 門檻最低、最快驗證有沒有人要付錢 |
| 3 | 累積到受眾可辨識,再談業配 | 這時候你講得出自己的讀者是誰 |
| 4 | 平台分潤順其自然 | 門檻高、而且明年要調高,不值得當起點 |
| 5 | 聯盟導購只當補充 | 別讓它反過來決定你的選題 |
| 6 | 稅務在有第一筆收入時就去問 | 不要等到金額大了才處理 |
💡 小提醒
第 2 步最反直覺,但它是整個順序的關鍵。
多數人的順序是倒過來的:先衝量、等平台分潤、再等業配上門、最後才想要不要做自己的東西。那個順序的問題是,前面兩步都要很久,而且很久之後你才知道「有沒有人願意為你付錢」這件事的答案。
先賣一次小東西,你在第一個月就知道答案了。
最後講一個我自己的看法。
這五種結構裡,前面四種都有一個共同的弱點:它們的定價權不在你手上。平台決定分潤比例、品牌決定業配預算、通路決定抽成趴數——你能做的只有「做大量」,因為單價不是你說了算。
只有「自有產品或服務」這一種,定價權是你的。 同樣是一千個真正信任你的人,你賣三千的東西跟賣三萬的東西,收入差十倍,而讀者人數一個都沒有變。
所以我一直覺得,「要多少粉絲才能賺錢」這個問題問錯了。該問的是「我打算賣什麼、那個東西值多少錢」——把這題答出來,需要多少人自然就算得出來了;答不出來的話,衝到十萬粉也還是在等平台發錢。
至於一個人或一個品牌該把重心放在哪一種結構、內容該怎麼配合、要不要同時經營多個平台,那是看題材與現有資源的判斷——這一層要看過實際的受眾與轉換資料才決定得準,不是照著別人的路線抄。

常見問題
參考資料
- 財政部 —《個人經常性於網路發表創作或分享資訊課徵營業稅作業規範》(2025-09-10 發布)(繁體中文,台灣,中央主管機關發布)
- 財政部 —《個人於網路發表創作或分享資訊課徵綜合所得稅作業規範》(2025-12-23 發布)(繁體中文,台灣,中央主管機關發布)
-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網紅課徵營業稅專區》(繁體中文,台灣,主管機關專區)
- Meta Business Help Center —《Facebook Content Monetization: Country and language availability》(英文,美國,平台官方適用國家說明)
- YouTube Help —《YouTube Partner Program overview & eligibility》(英文,美國,平台官方說明)
- YouTube Official Blog —《New opportunities to earn and changes to the YouTube Partner Program》(2026-08-10)(英文,美國,平台官方公告)
ℹ️ 關於本文
⚠️ 本文整理的是公開的稅務規範與平台政策內容,不構成稅務建議、法律意見或投資建議。 稅務規範以查閱當日(2026 年 9 月 13 日)的公開版本為準;費用率逐年公告、起徵點與規範內容都可能調整,實際申報請以當年度公告與主管機關說明為準,並建議洽詢會計師或所在地國稅局。平台門檻同樣會變動,文中的 2027 年新門檻是 YouTube 官方已公告、尚未生效的內容,實際請以生效當時的官方說明為準。本文不提供任何收入行情數字——那類數字因題材、地區與時間差異極大,也沒有可引用的官方來源。
陳俊鳴
網路流量操盤手.企業行銷顧問
操盤SEO與網路行銷實戰逾15年,2014年創辦晨星事業有限公司(晨星行銷),從SEO網站架設、關鍵字策略到銷售漏斗與變現模式一手包辦。現為智信科技、瞻新資訊等多家企業的常年行銷顧問,也獲頒過亞洲十大卓越名師金像獎,把每一次流量成長都當成自己的事業在打。曾是馬來西亞象棋、圍棋國手,拿過亞洲盃第二名。
